等保測評的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信息系統:由計算機硬件、網絡和通信設備、計算機軟件、信息資源、信息用戶和規章制度組成的以處理信息流為目的的人機一體化系統。常見的信息系統包括辦公自動化系統(OA)、客戶關系管理系統、進銷存管理系統等。
2. 通信網絡設施:為信息流通、網絡運行等起基礎支撐作用的網絡設備設施,如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以及行業或單位的跨省專用網等。
3. 數據資源:大數據作為數據資源的典型例子,隨著大數據的應用需求,數據資源逐漸成為獨立的等級保護對象。
在進行等保測評時,有以下幾個注意事項:
1. 定級準確性:信息系統的安全級別分為五個等級,1級為最低級別,5級為最高級別(5級為預留級別,實際定級最高為4級)。定級過高可能造成投資浪費,定級過低可能導致重要信息系統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2. 備案場所:等級保護的主體單位為信息系統的運營、使用單位。備案主體一般不會是開發商、系統集成商,而是最終的用戶方。備案通常需要在運營地區的網安部門辦理。
3. 系統備案:如果單位的注冊地與運營地不一致,需要到運營地區的網安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于部署在云平臺的系統,應在系統實際運維團隊所在地市網安部門進行系統備案。
4. 特殊行業要求:某些特殊行業如金融安全行業,可能需要在注冊地辦理定級備案手續,以滿足本地監管要求。
5. 專家評審和主管部門審核:等保2.0之后定級流程新增了“專家評審”和“主管部門審核”兩個環節,使定級過程更加規范和準確。
6. 避免主觀定級:定級應基于系統的重要性,而不是僅憑主觀意愿。
7. 技術能力和管理:重設備輕管理的現象需要避免,需要有網絡安全管理專職崗位,提高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
8. 全面理解網絡安全:不應片面理解網絡安全,不應僅關注滲透測試,而忽視了其他安全措施和測評的重要性。
9. 合理規劃測評流程:測評機構應具備長遠發展規劃,測評過程應獨立、客觀,不受客戶或產品廠商的影響。
10. 標準體系理解:等保2.0標準體系可能存在一些問題,如標準制定可能受安全產品廠商影響,標準制定水平可能較1.0有所差距,需要準確理解標準內容。
進行等保測評時,應綜合考慮這些因素,確保測評的準確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