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王安石個人簡歷
二、個人主要經歷
三、個人成就及影響
1、散文
2、詩歌
3、詞
四、經典評價摘錄
一、王安石個人簡歷
基本信息?
姓名: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小名獾郎
性別:男
年齡:1021年-1086年(與韓愈相差253年)
家庭住址:撫州臨川縣(今屬江西省撫州市人)
學歷:進士及第
官位:歷任揚州簽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
信仰: 儒家
民族: 漢
愛好: 變法
特長:散文、變法
文學主張:說理與修辭融合,促進宋代疑經變古學風的形成
(注:王安石的文學主張,卻過于強調“實用”,對藝術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計不足。他的不少詩文,又常常表現得議論說理成分過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韻味。還有一些詩篇,論禪說佛理,晦澀干枯,但不失大家風范。)
主要成就:?潛心研究經學,?創“荊公新學”,促進宋代疑經變古學風的形成。他的散文雄健峭拔,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詩擅長于說理與修辭,晚年詩風含蓄深沉、深婉不迫。
有《臨川集》等著作存世。今人輯有《王安石全集》
成名:生前才學名氣很大
主要作品:著有《王安石全集》,《登飛來峰》《梅花》《桂枝香·金陵懷古》《傷仲永》 等等
職業規劃: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實現變法
人物關系:
父親:王益。中國宋代詞人,官員。歷建安主簿、臨江軍通判,遷知新淦、新繁縣。天圣間知韶州。官至都官員外郎。
母親:——
祖父:王用之,先任揚州學正,再任衡陽知縣,升池州(今安徽貴池縣)通判,后遷任大理衛尉寺丞
夫人:吳瓊,出身仕宦之家,其祖父吳敏、父吳芮、叔父吳蒙皆為進士。自幼聰穎,為王安石表妹。(注:宋人筆記多處有“荊公妻吳夫人最能文”的記載。安石去世后,留下遺產很少,吳夫人依靠小女婿生活,享年75歲以上)
子女:
兒子,王雱。
女兒:七夫人,幼女,蔡卞妻,累封福國夫人
弟弟:
二、個人主要經歷
???1021年出生,當時是宋真宗時期。
???1037年,17歲,宋仁宗時期,王安石隨父入京,以文結識好友曾鞏,曾鞏向歐陽修推薦其文,大獲贊賞
???1042年,22歲,考中進士。
???及第后,王安石被授為淮南節度判官。 任滿后,他放棄了京試入館閣的機會,調為鄞縣知縣。王安石在任四年,興修水利、擴辦學校,初顯政績。?
注: 特別年輕就中了進士。
注:據《默記》記載,王安石本被考官列名第一,但因應試賦中有“孺子其朋”一句,惹得仁宗不悅,與第四名楊寘互換,最終與狀元失之交臂
???1051年,31歲,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
宰相文彥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紀守道向仁宗舉薦他,請求朝廷褒獎以激勵風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拒絕。
歐陽修舉王安石為諫官,被他以祖母年高為由推辭。歐陽修又以王安石須俸祿養家為由,任命他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與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
注: 歐陽修與王安石的關系
(1056)歐陽修與王安石初次見面時,歐陽修向王安石贈詩“翰林風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憐心尚在,后來誰與子爭先。”王安石則答詩道:"他日若能窺孟子,終身安敢望韓公。"?
????????歐陽修在詩中以李白、韓愈勉勵王安石,表現了對王安石的器重,他期望王安石能成為他的接班人,鼓吹古文運動,王安石的答詩則有婉拒之意(王安石志不在成為歐陽新的文壇接班人)。
????????但從嘉佑五年(1060年)開始,兩人關系生變,十年間沒有任何交集。直到熙寧四年(1071年),歐陽修作《賀王相公拜相啟》贈給王安石,他也在此年致仕。第二年,歐陽修去世。
注:王安石主張“發富民之藏”以救“貧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數倍之者。貧民被災。不可不恤也。”
注: 周敦頤,是宋朝儒家理學思想的開山鼻祖,著名的文學家、哲學家,與邵雍、張載、程顥、程頤和稱北宋五子,其中程顥和程頤還是他的學生。周敦頤出身汝南周氏,家風優秀,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家中文化氛圍濃厚。
???1058年,38歲,王安石調為度支判官,王安石進京述職,作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宋仁宗并未采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
上疏中:王安石總結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經歷,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經濟困窘、社會風氣敗壞、國防安全堪憂,?認為癥結的根源在于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決的根本途徑在于效法古圣先賢之道、改革制度,進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設想,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
注: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可能原因: 王安石想地方的實踐經驗,王安石不想成為“仲永”(《傷仲永》)
????????朝廷任命王安石與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賢院、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職期間,朝廷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刪改詔書文字,王安石認為立法不該如此,據理力爭,得罪了王公大臣。
???1063年,43歲,王安石因母親病逝,遂辭官回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守喪。
宋英宗在位時期(1063年-1066年),屢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職,他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注: 1066年,王安石46歲。
???1067年,王安石47歲。宋神宗繼位(此時20歲,宋英宗長子,北宋第6位皇帝),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知江寧,旋即召他入朝任翰林學士兼侍講。從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 宋神宗 也想改革? + 早就對王安石才能欽佩。王安石主張通過改革解決國家困境,與神宗的治國理念高度契合。 宋神宗對大宋朝幾代人向遼國、西夏國繳納歲幣感到恥辱,不甘心處于這種積貧積弱的局面,朝思暮想要實行變法,富國強兵,重振漢唐的雄風。
????????宋神宗這個人其實就是王安石所說的懷著一種赤誠心憂天下,不想因循守舊、得過且過,不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那種人。他一輩子都擔心自己成為昏聵、糊涂之人,而不以一天的頭暈目眩為苦。凡是王安石期待著從宋仁宗那里得到的東西,在神宗這里都得到了。而且,神宗皇帝環顧群臣,沒有一個可以和他談話的人,當他見到王安石的時候,就好像獲得了左右手
??? ?1068年,神宗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后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余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1069年,王安石49歲,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躋身執政之列。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于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注: 變法的目的——要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增強對外防御()
注:從新法次第實施,到新法為守舊派所廢罷,其間將近十五年。在這十五年中,每項新法在推行后,雖然都不免產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國強兵”的效果是十分顯著的
注:政府財政收入大幅增長。通過一系列理財新法的實行,國家增加了“青苗錢”、“免役寬剩錢”、“市易息錢”等新的財政收入項目,在發展生產、均平賦稅的基礎上,財政收入有了明顯的增加,國庫充裕,宋神宗年間國庫積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財政支出
注: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地主的兼并勢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戶的高利貸,限制了高利貸對農民的盤剝;方田均稅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紳大地主的隱田漏稅行為;市易法使大商人獨占的商業利潤中的一部分收歸國家,打擊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操縱和壟斷;免役法的推行使農戶所受的賦稅剝削有所減輕,大力興建農田水利工程,對農業生產的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社會經濟發展,人民負擔減輕,呈現了百年來不曾有過的繁榮景象
注:保甲法的推行,加強了農村的封建統治秩序,維護了農村的社會治安,建立了全國性的軍事儲備,并節省了大量訓練費用;裁兵法提高了 軍隊士兵素質;將兵法改變了兵將分離的局面,加強了軍隊戰斗力;保馬法使馬匹的質量和數量大大提高,同時政府節省了大量養馬費用;軍器監法增加了武器的生產量,質量也有所改善。
注:軍事上,變法的強兵措施扭轉了西北邊防長期以來屢戰屢敗的被動局面。北宋熙寧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揮下,熙河路經略安撫使王韶率軍進攻青唐吐蕃,收復河、洮、岷等五州,拓地兩千余里,受撫羌族三十萬帳。這是北宋軍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兩宋時期漢民族與周邊少數民族政權作戰時,北宋朝廷開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獲全勝的唯一戰例。同時培養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將領,并建立起進攻西夏地區的有利戰線,對宋與西夏的戰爭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1070年,王安石50歲,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正式拜相。他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
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 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
在軍事方面: 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注: 黨爭期間,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參見詞條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回信(參見詞條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并批評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決心。隨后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復議廢止新法,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注:保甲法是北宋熙寧三年(1070年)由司農寺制定并推行的政策,核心內容為將鄉村住戶按層級編制:十家為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由富戶擔任保長、大保長和都保正,負責組織保丁(每戶兩丁以上出一人)進行軍事訓練和夜間巡查,兼具民兵組織和治安管理功能。??
??1071年,51歲,王安石頒布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
注: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新舊黨爭,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于富國強兵,借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
新法頒布后,王安石擢拔呂惠卿、章惇、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斗爭。
???兩度罷相(54~59歲)
1) 1074年,55歲,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群臣訴說免行錢的害處。王安石認為天災即使在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監安上門鄭俠反對變法,繪制流民旱災困苦圖獻給神宗,并上疏論新法過失,力諫罷相王安石。
曹太皇太后(慈圣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神宗對變法也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
注:王安石罷相后,奏請神宗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呂惠卿掌握大權后,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2)1075年,55歲,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王安石復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3)1076年,56歲,王安石多次托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極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之職,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1077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4)1079年,59歲,再次被任命為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病逝江寧
1)王安石退隱江寧,他結交了米芾、李公麟和蘇軾等高逸之友。
2)1084年,王安石64歲,王安石得了一場大病,神宗派醫生到江寧府給他治病。病好以后,他上書神宗請求以自己的住宅改建寺院,神宗賜額“報寧寺”,又稱半山寺。
????????元豐七年(1084年),王安石患病,神宗派御醫診視。病愈之后,他上奏神宗,請求將自己在上元縣的園屋改為寺院,并請神宗賜名,神宗賜名報寧寺。之后,高僧克文前來拜訪,二人討論佛理,相談甚歡。退隱金陵的十年間,王安石作有《維摩詰經注》《金剛經注》《楞嚴經解》《華嚴經解》,對佛學的領悟已達到頗為高深的境界。
3)1085年,王安石65歲,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由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哲宗即位后,加拜王安石為司空。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等到自己聽政后,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祐更化”。
4)1086年,王安石66歲,王安石郁然病逝于鐘山,獲贈太傅,葬于半山園。
注:(1094年),宋哲宗親政,支持新政的章惇執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廟庭,并獲得謚號“文”。
(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為舒王,配享孔廟。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奪王爵,毀去配享的畫像,降王安石從祀于廟廷。
三、個人成就及影響
????????無論詩、文、詞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開展的詩文革新運動,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動,對掃除宋初風靡一時的浮華余風作出了貢獻。但是,王安石的文學主張,卻過于強調“實用”,對藝術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計不足。他的不少詩文,又常常表現得議論說理成分過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韻味。還有一些詩篇,論禪說佛理,晦澀干枯,但不失大家風范。
1、散文
????????王安石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學創作和政治活動密切地聯系起來,強調文學的作用首先在于為社會服務,強調文章的現實功能和社會效果,主張文道合一。他的散文大致貫徹了他的文學主張,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具有較濃厚的政治色彩
????????王安石的短文,直陳己見,簡潔峻切,短小精悍,形成了“瘦硬通神”的獨特風貌,如史論《讀孟嘗君傳》,全文不足百字,然而層次分明,議論周密,詞氣凌厲而貫注,勢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辯的邏輯力量。
2、詩歌
????????王安石的詩歌,大致可以以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罷相為界分為兩個階段,在內容和風格上有較明顯的區別。前期創作主要是“不平則鳴”,注重社會現實,反映下層人民的痛苦,傾向性十分鮮明,風格直截刻露;晚年退出政壇后,心情漸趨平淡,大量的寫景詩、詠物詩取代了前期政治詩的位置。
????????后期創作“窮而后工”,致力于追求詩歌藝術,重煉意和修辭,下字工、用事切、對偶精,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豐神遠韻的風格在當時詩壇上自成一家,世稱“王荊公體”。
3、詞
王安石的詞,今存約二十余首,大致可分為抒寫情志和闡釋佛理兩類,“瘦削雅素,一洗五代舊習”。其抒情詞作,寫物詠懷,多選空闊蒼茫、淡遠純樸的形象,營造出一個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他的《桂枝香·金陵懷古》一詞,豪縱沉郁,同范仲淹的《漁家傲·塞下秋來風景異》一詞,共開豪放詞之先聲,給后來詞壇以良好的影響。
四、經典評價摘錄
評價太多了,這里摘錄經典評價:
司馬光:“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黃庭堅:“余嘗熟觀其(王安石)風度,真視富貴如浮云,不溺于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
朱熹:“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復見二帝三皇之盛。而安石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奸邪,排擯忠直,躁迫強戾,使天下之人,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
毛澤東于1915年在《致蕭子升信》中認為:“王安石,欲行其意而托于古,注《周禮》,作《字說》,其文章亦傲睨漢唐,如此可謂有專門之學者矣,而卒以敗者,無通識,并不周知社會之故,而行不適之策也。”?
黃仁宇:“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我們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產與流通。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國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這也是現代國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于11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