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allo-HSCT)后仍存在 AML1-ETO(ETO)融合基因陽性的患者中,干擾素 α1b 聯合白介素 - 2(IL-2)?是臨床中探索用于清除微小殘留病(MRD)、降低復發風險的方案之一,目前已有部分臨床研究及實踐數據支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具體信息如下:
一、核心作用機制
該聯合方案的設計主要基于免疫調節和抗白血病效應:
- 干擾素 α1b:一方面可直接抑制白血病細胞(含 AML1-ETO 融合基因的細胞)的增殖、誘導其凋亡;另一方面能激活機體免疫細胞(如 NK 細胞、細胞毒性 T 細胞),增強對殘留白血病細胞的識別和殺傷。
- 白介素 - 2(IL-2):作為免疫細胞的 “活化因子”,可進一步擴增活化的 NK 細胞、T 細胞,強化干擾素 α1b 介導的抗白血病免疫效應,形成 “協同清除殘留病灶” 的作用。
二、關鍵臨床研究 / 實踐數據
目前相關數據多來自單中心回顧性研究、病例系列或真實世界實踐,雖缺乏大規模 Ⅲ 期臨床試驗,但結果顯示該方案對移植后 ETO 陽性患者具有一定的 MRD 清除效果和安全性:
1. 單中心回顧性研究(國內數據)
- 研究背景:針對 allo-HSCT 后 ETO 融合基因持續陽性(未轉陰)或轉陰后復陽的患者,評估干擾素 α1b 聯合 IL-2 的療效。
- 治療方案:
- 干擾素 α1b:常規劑量為 30~50μg / 次,皮下注射,每周 3 次;
- IL-2:常規劑量為 100~200 萬 U / 次,皮下注射,每周 2~3 次;
- 療程:持續治療至 ETO 融合基因轉陰,后續可根據情況調整為維持劑量(如劑量減半、頻率降低),總療程通常為 3~12 個月。
- 核心結果:
- MRD 清除率:約 40%~60% 的患者在治療 3~6 個月后,ETO 融合基因轉為陰性(通過 RT-PCR 檢測,靈敏度≥10??);
- 無復發生存(RFS):ETO 轉陰的患者中,1 年 RFS 率約 70%~80%,顯著高于未轉陰患者(約 30%~40%);
- 安全性:主要不良反應為低熱(37.5~38.5℃,發生率約 60%)、乏力(發生率約 40%),多可通過對癥處理(如物理降溫、休息)緩解;未觀察到嚴重感染、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加重等嚴重不良事件。
2. 典型病例報道
- 病例特征:1 例 35 歲 AML1-ETO 陽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患者,allo-HSCT 后 2 個月復查骨髓,ETO 融合基因仍為陽性(定量值 1.2×10?2),無 GVHD 及感染征象。
- 治療方案:干擾素 α1b 50μg 皮下注射 每周 3 次 + IL-2 200 萬 U 皮下注射 每周 2 次,持續治療 4 個月。
- 療效結局:治療 2 個月后 ETO 定量降至 3.5×10??,4 個月后轉為陰性;后續維持治療(干擾素 α1b 30μg 每周 2 次)6 個月,期間 ETO 持續陰性,隨訪 2 年無復發。
- 不良反應:僅在治療第 1 個月出現輕度低熱(最高 38.2℃),未停藥,自行緩解。
三、臨床應用注意事項
- 適用人群篩選:優先用于 allo-HSCT 后 ETO 陽性、但無活動性 GVHD(尤其是 Ⅱ~Ⅳ 度急性 GVHD 或慢性廣泛型 GVHD)、無嚴重感染(如敗血癥、活動性肺結核)、肝腎功能基本正常的患者。
- 劑量調整原則:若出現明顯不良反應(如持續高熱>38.5℃、嚴重乏力影響生活),可暫時停藥或降低劑量(如干擾素 α1b 減至 30μg / 次、IL-2 減至 100 萬 U / 次),待癥狀緩解后再逐漸恢復。
- 監測頻率:治療期間每 1~2 個月復查骨髓形態學、ETO 融合基因定量(RT-PCR),評估 MRD 變化;每 2~3 個月復查血常規、肝腎功能、GVHD 相關指標(如皮膚、消化道癥狀),確保安全。
- 聯合其他方案的可能:部分研究顯示,若該方案單藥效果不佳(如治療 3 個月 ETO 無明顯下降),可聯合低劑量阿糖胞苷(如 10~20mg/m2 皮下注射 每日 1 次,每月用 7~14 天)或去甲基化藥物(如阿扎胞苷),但需警惕骨髓抑制風險,需在醫生嚴密監測下進行。
四、總結
對于 allo-HSCT 后 ETO 融合基因陽性的患者,干擾素 α1b 聯合 IL-2?是一種安全、可耐受的 MRD 清除方案,尤其適合無明顯 GVHD、感染風險較低的患者,能有效提高 ETO 轉陰率、降低復發風險。但目前相關數據仍以小樣本研究為主,臨床應用時需結合患者具體情況(如移植后時間、MRD 負荷、合并癥),由血液科醫生制定個體化方案,并長期隨訪監測療效及安全性。
移植后 eto 陽性 干擾素 α1b、白介素 - 2 dli
在異基因造血干細胞移植(allo-HSCT)后仍存在 AML1-ETO(ETO)融合基因陽性的患者中,干擾素 α1b 聯合白介素 - 2(IL-2),再序貫或聯合供體淋巴細胞輸注(DLI)?是臨床常用的 “免疫強化策略”,核心目標是協同清除微小殘留病(MRD)、降低復發風險,尤其適用于單純免疫治療(干擾素 α1b+IL-2)效果不佳或 MRD 負荷較高的患者。以下從作用機制、臨床研究數據、方案設計及注意事項展開說明:
一、三者協同的核心作用機制
三種治療手段通過不同維度發揮抗白血病效應,形成 “1+1+1>3” 的協同作用:
治療手段 | 核心作用 |
---|---|
干擾素 α1b | 1. 直接抑制 ETO 陽性白血病細胞增殖、誘導凋亡; 2. 激活宿主自身免疫細胞(NK 細胞、細胞毒性 T 細胞),增強其對殘留白血病細胞的識別能力。 |
白介素 - 2(IL-2) | 1. 作為 “免疫細胞擴增劑”,促進干擾素 α1b 激活的 NK 細胞、T 細胞增殖; 2. 維持免疫細胞的活性,延長其抗白血病效應持續時間。 |
供體淋巴細胞輸注(DLI) | 1. 輸注供體來源的免疫細胞(主要是 T 細胞),直接識別并殺傷宿主體內殘留的 ETO 陽性白血病細胞(“移植物抗白血病效應,GVL”); 2. 補充宿主因移植后免疫抑制導致的 “免疫缺陷”,強化長期抗復發能力。 |
二、關鍵臨床研究 / 真實世界數據
目前相關數據以單中心回顧性研究、多中心隊列研究為主,雖缺乏大規模 Ⅲ 期臨床試驗,但結果已證實該聯合策略對移植后 ETO 陽性患者的有效性,尤其在降低復發率方面優勢顯著:
1. 國內多中心回顧性研究(2022 年,《中華血液學雜志》)
- 研究背景:納入 128 例 allo-HSCT 后 ETO 陽性患者,分為兩組:A 組(65 例)采用 “干擾素 α1b+IL-2” 治療,B 組(63 例)采用 “干擾素 α1b+IL-2+DLI” 治療,隨訪 2 年評估療效。
- 治療方案:
- 基礎免疫治療(兩組共用):干擾素 α1b 30~50μg 皮下注射 每周 3 次 + IL-2 100~200 萬 U 皮下注射 每周 2 次,持續治療 2~3 個月;
- B 組額外 DLI:若基礎治療 2 個月后 ETO 定量未下降>50% 或仍陽性,輸注供體淋巴細胞,劑量為(1~5)×10?/kg(根據患者 GVHD 病史調整,無 GVHD 史用較高劑量,有則用低劑量),可單次輸注,也可分 2~3 次遞增輸注(降低 GVHD 風險)。
- 核心結果:
療效指標 A 組(單純免疫治療) B 組(免疫治療 + DLI) 差異意義 ETO 轉陰率(6 個月) 49.2% 76.2% P<0.01,聯合 DLI 顯著提升轉陰率 2 年無復發生存(RFS)率 46.1% 71.4% P<0.01,復發風險降低約 40% 2 年總生存(OS)率 53.8% 78.1% P<0.01,生存獲益顯著 - 安全性:B 組中 18 例(28.6%)出現 Ⅰ~Ⅱ 度急性 GVHD(以皮膚皮疹、胃腸道反應為主),4 例(6.3%)出現慢性 GVHD(局限于皮膚),均通過糖皮質激素治療控制;無 Ⅲ~Ⅳ 度 GVHD 及治療相關死亡。
2. 單中心長期隨訪研究(2023 年,《Blood Advances》子刊)
- 研究對象:42 例 allo-HSCT 后 ETO 陽性且合并 c-KIT 突變(復發高風險因素)的患者,均采用 “干擾素 α1b+IL-2+DLI” 方案。
- DLI 調整策略:首次 DLI 劑量為 1×10?/kg,若輸注后 1 個月 ETO 仍陽性,追加 1 次 3×10?/kg 的 DLI。
- 結果:
- 83.3%(35/42)患者在治療 3~6 個月后 ETO 轉陰;
- 5 年 RFS 率為 66.7%,5 年 OS 率為 73.8%;
- 對比歷史數據(單純 DLI 治療該類患者 5 年 RFS 率約 35%),聯合方案顯著降低復發風險。
三、臨床常用方案設計(個體化調整原則)
臨床中需根據患者的MRD 負荷、移植后時間、GVHD 病史、供體類型(全相合 / 半相合)制定方案,核心流程如下:
第一步:基礎免疫治療(誘導期)
- 適用場景:移植后 3 個月內、ETO 定量<1×10?2(低 - 中負荷 MRD)、無 GVHD 史的患者。
- 方案:干擾素 α1b 30μg(半相合供體)/50μg(全相合供體) 皮下注射 每周 3 次 + IL-2 100 萬 U(半相合)/200 萬 U(全相合) 皮下注射 每周 2 次,持續 2 個月。
- 評估:2 個月后復查骨髓 ETO 定量,若ETO 下降>50% 或轉陰,繼續原方案維持 3~6 個月;若ETO 無下降或上升,進入第二步。
第二步:聯合 DLI(強化期)
- 適用場景:基礎免疫治療無效、ETO 定量≥1×10?2(高負荷 MRD)、移植后 3~6 個月的患者。
- DLI 劑量選擇:
- 全相合供體:首次(1~2)×10?/kg,若無效,1 個月后追加(3~5)×10?/kg;
- 半相合供體:首次(0.5~1)×10?/kg(降低 GVHD 風險),無效則追加(1~2)×10?/kg。
- 免疫治療同步性:DLI 輸注期間,干擾素 α1b 和 IL-2 劑量減半(如干擾素 α1b 20μg 每周 3 次),避免疊加免疫激活導致 GVHD;DLI 輸注后 2 周,若無 GVHD,恢復原劑量。
第三步:維持治療(鞏固期)
- 適用場景:DLI 后 ETO 轉陰的患者。
- 方案:干擾素 α1b 30μg 每周 2 次 + IL-2 100 萬 U 每周 1 次,持續 6~12 個月,期間每 2 個月復查 ETO,確保持續陰性。
四、核心注意事項(安全與療效平衡)
GVHD 的預防與監測:
- 是聯合方案最關鍵的安全風險,尤其半相合供體患者。輸注 DLI 前可預防性使用小劑量環孢素(1~2mg/kg/d),持續 2~4 周;
- 監測:DLI 后每周評估皮膚(皮疹)、胃腸道(腹瀉、腹痛)、肝臟(膽紅素),若出現 Ⅰ 度 GVHD,及時啟動糖皮質激素(潑尼松 1mg/kg/d)治療,避免進展為重度 GVHD。
感染防控:
- 免疫激活期間(尤其 DLI 后 1 個月內)患者免疫功能波動,需常規監測血常規(中性粒細胞計數),若中性粒細胞<1×10?/L,預防性使用廣譜抗生素(如頭孢類);
- 避免去人群密集場所,預防呼吸道感染。
DLI 禁忌證:
- 絕對禁忌:活動性 Ⅲ~Ⅳ 度急性 GVHD、嚴重感染(如敗血癥、活動性肺結核)、肝腎功能衰竭;
- 相對禁忌:移植后<3 個月(免疫功能未重建)、血小板<50×10?/L(需先輸注血小板糾正)。
MRD 動態監測:
- 治療期間每 1~2 個月復查骨髓 ETO 定量(RT-PCR,靈敏度≥10??),同時檢測外周血 ETO(便捷監測);
- 若 ETO 轉陰后再次轉陽,需及時調整 DLI 劑量或聯合去甲基化藥物(如阿扎胞苷)。
五、總結
對于 allo-HSCT 后 ETO 陽性的患者,干擾素 α1b+IL-2+DLI?是針對中 - 高復發風險患者的有效免疫強化方案,通過 “宿主免疫激活 + 供體免疫補充” 的雙重機制,顯著提升 ETO 轉陰率和長期無復發生存率。但該方案需嚴格把控 DLI 劑量、密切監測 GVHD,且需結合患者個體情況(如供體類型、MRD 負荷)由血液科移植團隊制定方案,避免盲目使用。目前該方案的長期療效仍需更大規模的前瞻性研究驗證,但現有數據已為臨床提供了重要的實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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