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聯網金融這種新興的金融業態近幾年飛速發展,規模不斷擴大,互聯網金融在對我國金融體系和經濟發展影響中所占的分量越來越重,一定程度上也推動了互聯網金融理論的發展。 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都是金融,有著相近的理論基礎。 但互聯網金融自身具有其獨特的一面,因為它是互聯網和金融的結合創新出來的,因此,互聯網金融也擁有著其獨特的理論結構。 從目前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情況來看,互聯網金融建立在功能金融理論、金融深化理論、普惠金融理論和長尾理論的基礎之上。
1. 信息不對稱理論
信息不對稱理論是指在不斷變化的市場經濟活動中,不相同人群對信息的了解也是不盡相同的。 總有一部分人能輕而易舉地拿到自己想要的信息,然而另外一部分人就很難做到,兩方信息不對等,這樣就導致掌握市場信息充分者就比信息匱乏人員占有有利地位。 熟話說, “買的不如賣的精”。 在交易中,賣家對商品的各種信息了解的會更全面,作為購買者則了解的很少,這樣,買方為了得到更多有關商品的信息,會想盡辦法從商品擁有者手中取得更多信息,掌握信息更多的一方可以給信息稀有者提供他們需要的信息,從而獲得好處。 在P2P網貸中, 信息不對稱是普遍存在的問題, 也會帶來很多負面影響。 這樣借貸雙方交易成本隨之提高,資金提供者不愿將資金貸給平臺中的資金需求者,慢慢惡化可能會導致市場失控現象。 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網貸市場借貸效率是關鍵,常見的方法有:
- 實名認證、現場審核、信用評級
- 符合法律法規的協議書等。
- 可以充分披露交易雙方信息,約束借貸人行為,有效減輕信息不對稱問題。
P2P 網貸市場中,作為借貸平臺,出借人和借款人三方當事人都在為消除信息不對稱做努力,平臺通過建立實名認證,平臺社交群體等方式來監督參與者,緩解信息不對稱問題。 借鑒國外經驗,與社會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將平臺內部信用信息與外部信用數據對接,減少信息不對稱。 P2P 網貸平臺要對注冊用戶信息的真實性提供保障,而且每一個網絡借貸平臺都有自己的信用評分機制,信用評分機制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作為參考的,但不排除有些人會使用手段,制造假象迷惑出借人,進而帶來信息不對稱風險。
2. 逆向選擇理論
逆向選擇是指通過己方的信息優勢使信息優勢的一方在活動過程中可以受益,處在信息劣勢的一方由于不能獲得全部有用的信息而形成了錯誤的判斷,從而使處在信息劣勢的一方利益受損的情況。 在 P2P 網貸過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以及投機主義的存在,那些信用指數較低的人群往往又是最想要獲得貸款的,投資人在網貸平臺所能獲得信息通常只是借款人本身上傳給平臺以及平臺通過歸納統計所得到的數據信息。 投資人對于辨別數據的真偽并沒有行之有效的辦法,反之貸款人卻清楚的知道信息的實際情況,P2P 網貸的借貸交易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的。 投機主義者因為信用指數較低,通過提高借款標的利率從而增加融資成功的幾率,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又不愿意通過提高融資成本來獲得借款。 這就使得信用良好且有還款能力和意向的借款人退出網貸市場,而那些不愿意還款甚至是有欺詐意愿的借款人卻充斥在整個市場當中。 在這樣的情況下,網上借貸市場并不能有效的運行,甚至有可能消亡。 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融資渠道和途徑,其在我國的發展時間較短,并沒有傳統金融那樣嚴格的審查制度,一方面雖然為小微融資企業提供了便利,但是另一方面也為違規現象提供了滋生的溫床。 現階段,逆向選擇在 P2P 網貸過程中發生是無法避免的。
3. 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獲得資金以后,在不承擔全部風險所帶來的后果時,為了使自身效用最大化,從而做出有利于自己而損害他人的自私行為。 在 P2P 網貸中,借款人成功獲得融資以后,有可能會做出資金用途與借款之初所敘述用途不一致的情況,資金的實際用途可能會帶來更高的回報,但與此同時其潛在的風險也在增大。 這就變相降低了借款人能夠按時還款的概率,投資人將會面臨不僅不能獲得承諾的回報,可能自身的財產也將付之東流。
以上問題的發生是現階段的 P2P 網貸只能對借款人的相關資質和證明進行審查,但是并不能對借款人的資金流向、運作方式以及盈利情況進行及時的披露和跟蹤報道。 其次,P2P 平臺的征信系統并不完善,信用評級也是各個平臺各自為戰,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這樣本身就使得投資人對網貸交易存在疑慮和困惑, 也不能對不良貸款有準確的識別和認識,進而影響網貸市場的效率以及其作為新興融資渠道的融資能力。
4. 羊群效應
羊群效應有時也被稱作是“從眾效應”,是指在信息獲取不足的情況下,人們的行為受到個人觀念以及迫于群體決策的影響和壓力,偏向于保持與大部分人的選擇一致且忽略主觀思考的行為現象。 在 P2P 網貸市場上,羊群效應是廣泛存在的。 首先,這是由于互聯網金融在我國仍然屬于新興產業,相比較國外而言,我國的互聯網金融還不是特別成熟,網貸的投資者一般情況下都是非理性的,這就更容易產生羊群效應。 過度的羊群效應會影響市場的效率,容易滋生市場泡沫。 從理論的角度來講,P2P 網貸中羊群效應的發生主要包含以下幾個原因:
- 投資者獲得的信息不夠充分或者考慮到獲得所需信息的成本過高。在標的信息紛繁復雜的情況下,跟隨他人的行為決策可以降低自己的成本;
- 從眾心理是一種心理暗示以及投資失敗后推卸責任的需要,即投資者都是社會上的自然人,享受著外界賦予自身的口碑和榮譽,在進行 P2P網貸投資時,如果成功收回本金以及承諾的回報,自然會受到他人的贊許及美譽,即使投資失敗,也會因為大多數人和自己的選擇一致而不會感到沮喪,并且推托決策失效并不是自己的原因從而仍然可以保持聲譽;
- 人們在投資過程中希望他人和自己一同承擔對未知的恐懼感和孤獨感。
5. 金融排斥理論
金融排斥是指社會上的一部分群體并不能融入到現有金融體系,沒有能力在現有的金融體系中獲取必要的金融服務。例如無固定資產、階段性失業、收入較少、身體健康存在隱患以及婚姻破裂等問題的群體,大多數被排斥在金融體系的大門之外。
金融排斥是與普惠金融背道而馳的概念,在存在金融排斥的情況下,一部分經濟主體無法獲得所需的金融服務,不僅損害了金融倫理意義下人們享受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基本權利,而且也會使得金融市場逐漸萎縮,阻礙金融行業不斷前行的腳步。 目前,國際上的學者應用金融排斥分類最為廣泛的是 Kempson 和 Whyley(1999)提出的六維標準,即地理排斥、評估排斥、條件排斥、價格排斥、營銷排斥和自我排斥。 互聯網金融中的 P2P 網貸常常被譽為普惠金融的代名詞,其惠及了一大部分被傳統金融所排斥在外的人群。 然而,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P2P 平臺在搜集借斥現象,那些登記信息更完美的借款者更容易獲得投資者的青睞,而一部分被傳統金融排斥在的借款者在互聯網金融時代同樣有可能被排斥在金融體系之外。
普惠金融是作為金融排斥的對應概念出現的。談 P2P 網貸的普惠性,首先需要了解中國現存的金融排斥問題。當前中國的金融排斥主要體現為中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私營經濟與小微企業已經為我國經濟發展領域的新貴。我國的小微企業市場活度不斷上升,更好的承擔了帶動就業的責任。初次創業的小微企業占新設小微企業的 85.8%。 然而在欣欣向榮景象的背后確實小微企業融資艱難的問題。 根據 2016 年末的數據顯示,小微企業貸款的增長速度明顯快于大中型企業。 以人民幣結算的小微企業貸款余額為 20.84 萬億元,同比增長了 16%,增速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穩步上升。反觀同期的大中型企業的增速僅僅為 8.8%以及 6.9%。 雖然小微企業余額貸款增長較快,但是并不能滿足現有需求。小微企業的貸款余額占總貸款余額的百分比僅為 32.1%,2016 年小微企業貸款增加 3 萬億元,與2015 年相比增加了 7815 億元,增量占企業貸款的 49.1%。 由此可以看出,隨著企業融資需求的不斷增加,但由于新增加的貸款體量較小,需求與供給并不能很好的匹配。 其中主要的原由在于傳統金融中,銀行為了降低自身放貸風險,嚴格的審查制度,尤其是對小微企業設立的高標準高門檻;企業本身屬于小微型,沒有很好的風險承擔能力,并且通常來說大多數小微企業的財務報表不夠透明,隱藏不良財務信息的行為在小微企業中也較為普遍。 由此可以看出,小微企業和傳統金融的矛盾在所難免,由于小微企業本身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融資缺口的日益增大,銀行肯定愿意將更多的資金放貸給風險控制更加完善的大中型企業。
6. 信任理論
目前關于信任有很多定義,然而各學術界廣泛運用信任理論,卻一直沒有賦予信任理論統一的定義。 信任是一個受多方面影響的多維度心理概念,帶有一定的認知感受、情感寄托和行為反應,也因此,信任理論備受關注,廣泛適用在心理學、社會行為學等多種學科領域。 信任產生在人與人之間,被看作是組成人際交往的一方面。心理學里最先研究了信任理論,認為個體或者組織間都存在信任,也就是對對方作出口頭或者書面承諾的一種期望。 信任放在社會學中是一種功能化的社會資本,與社會制度和結構相結合。 一定程度上增大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利用度。 漸漸地,信任開始被引入到經濟學領域進行研究,人們發現信任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方面起到關鍵性作用。 出資人借助 P2P 網貸平臺與資金需求者通過網絡技術進行交易合作,同時雙方還是采取匿名的方式進行,出資人不可能對借款人有太多接觸和交易,這樣會給出資人帶來一系列不確定因素,只有當出資人對借款人有一定程度的信任基礎時,出資人才會進行出資,進而此項交易才得以順利進行。 目前關于此領域的信任研究大致為兩個方面:首先影響交易信任有哪些前導因素;再次交易信任是如何影響交易行為的。 然而通常出資人對借款人所建立起來的直觀信任一般都來自于借款平臺所披露的信息,此時所見建立起來的信任,只是停留在認知表層的初始信任。 然而交易信任對投資意愿的影響還要受個人的信任傾向的影響。
7. 社會資本理論
國內外學者對社會資本均有不同的定義。Nahapiet & Ghoshal (1998)對社會資本進行了三個角度的分解,包括結構型社會資本、關系型社會資本與認知型社會資本。
- 結構型社會資本側重于實體(人)間的聯系,其注重點在于實體與實體間是否存在相互的關系,這種關系最終形成一種網絡,在人與人之間形成的關系網。結構型社會資本主要對這種網絡的結構特點及唯一性更加注重。
- 關系型社會資本是對人與人之間關系集合進行定義。其側重點在于這種關系質量的優劣。主要包括的內容有:友誼,信任,尊重,牽制,義務,權利以及相互的認同等。
- 認知型社會資本是人們之間對共有的事物的認知,主要側重于傳統、文化,共同的經歷,語言等這些在關系網中的每一個元素都共同所有的認知。
美國社會學家林南教授(Lin Nan)(2001)認為社會資本與我們社會生活網絡是分不開的,同樣生活行為是可以利用這些資源的。無論社會資本的定義是否有出入,但是關于社會資本的作用在各學派中還是得到了比較一致地認可,認為社會資本能夠消除社會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減少交易的風險和成本,提高交易行為效率。 社會資本能夠聯系社會網絡各個角落,獲得難得的稀有資源。顧新等學者在對國內外文獻研讀的基礎之上,認為社會資本是連接個人與個人或者組織與個人相互作用的社會關系網絡,有整合資源和分享智慧的能力。 趙延東和羅家德根據社會資本經驗研究,發現社會資本可以劃分個人和集體兩大模塊。 有關個人的社會資本是你個人擁有的社會地位和關系。集體的社會資本是關于社會群體互動和相互作用。
8. 信貸風險理論
在經濟活動中,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各種借貸活動中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之一。 在 P2P 網絡借貸中,信用風險在虛擬的借貸平臺中很容易發生,網絡借貸平臺作為借款人的擔保方,這項借貸最終還是要借款人承擔債務,同時對出借人允諾相應的收益。 若借貸平臺無法履行其職責,導致相關出借人資金和自身利益遭受到損失,這就是借貸平臺的信用風險。 P2P 網絡借貸平臺里的信貸違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 借款人信用風險是指由于其自身的各種原因,導致借款人到期不能兌付本息而給平臺和出借人的收益造成損失。即使目前市場上,平臺注冊人員復雜,參與人數龐大,雖然每一筆的借貸交易金額不是很大,但是總的交易金額還是相當龐大的,很多 平臺對借款人進行了等級劃分,但這種劃分是不全面的,只能作為一部分參考要素,由于 P2P 借貸的特殊性,其借款人風險特征與傳統借貸活動的借款人信用風險存在一定的差別。 目前 P2P 征信并沒有被納入到人行的征信體系中,還沒實現統一的全國性的信用評價體系。 而 P2P 借款的主體大多是中小企業和個人,其資金狀況和信用狀況很難把控,使得 P2P 借款人的信用風險比傳統行業的也更高一點。然而很多平臺并沒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作為后臺保障。
- P2P網貸平臺不參與債權債務交易中,單純提供一個供交易來完成的開放平臺,收取相應手續費用來維持平臺運營,如果網站收益無法彌補網站成本費用支出,對網站來說難以維持生存,平臺在一段時間后入不敷出,停業倒閉等也會導致信用風險。
- 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我國目前 P2P 行業還不夠成熟,網貸市場監管空缺,投機取巧成立黑網貸平臺,騙取投資人錢財,對出資人和借款人都會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同時擾亂了市場經濟正常運作,不利于國家經濟建設發展。
9. 委托代理理論
P2P 網貸平臺資金托管業務屬于一種資產管理業務,與自營業務如發行證券等不同的是,資產管理業務屬于委托代理業務,并不是盈虧自負風險自擔,其理論基礎是委托代理理論。 委托代理理論以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為基礎,是一種研究委托代理關系的契約理論,委托代理關系是指資產委托人與管理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兩個利益相關主體之間體現的是委托與代理的關系。代入到 P2P 網貸平臺資金托管業務中,委托人是 P2P 平臺及平臺用戶,資產管理人則是資產托管機構,在我國分別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 資產管理人與委托人之間存在的關系是:
- 委托人授權資產管理人代管資產,而管理人在授權范圍內行使代理責任;
- 管理人行為作用于委托人直接利益;
- 管理人接受委托人授權實施管理行為,但是該行為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仍然由委托人擔負。
這種委托代理的法律關系會造成信息不對稱的后果,在金融活動中,信息不對稱容易導致逆向選擇和其它道德風險,不利于規范調控社會資本運作,降低資本運營管理效率。一般通過三種機制來降低信息不對稱和委托人與代理人在目標函數上存在不一致行所造成的代理成本,一種是信息披露機制,一種是激勵機制,一種是約束機制。 同時,為規避信息不對稱風險,資產托管制度隨之產生。商業銀行的資產托管業務,是指具有托管資格的銀行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保管資產、資金清算、會計核算、監督和信息披露的職責,并收取相關托管費用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業務。 資產托管業務的誕生,有利于整合金融市場結構,同時化解了委托人與管理人在時空雙維度上信息不對稱的弊端。資產管理人與委托人相互制約、監督,有效地預防資產被挪用,保護資產安全,減少投資人和金融機構資產風險,明顯增大信用在經濟活動中的運作效率,資產托管是金融體系中的一個重要構成環節。
信托法律制度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信托應運而生,信托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其含義是指依托對受托人信用的信任,委托方將其財產權委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在信托法律關系中有四個構成要件,
- 其一為信托委托人,即基于不違法的目的而將財產交付他人占有管理的人;
- 其二為信托受托人,即接受他人委托,并非為自己利益而占有、管理他人財產的人;
- 其三為信托受益人,即雖不占有管理財產,但是有權獲得該財產收益的人;
- 其四為信托財產即信托標的物。
由資產托管機構管理P2P網貸平臺資金,則P2P平臺、平臺投資人和借款人作為委托人,資金托管機構即商業銀行或第三方支付企業則作為受托人,而投資人由于找到了資金的出路,又可獲得債息,同時是信托受益人之一。 借款人由網絡借貸而得到所缺流動資金,也是受益人之一,他們是共同受益人。信托標的物則網絡借貸產生的標的資金。信托即委托人將財產交于受托人管理,而受托人即使拿到了財產所有權,但并不能出于自身利益并按自己的意志來支配和使用該財產,同時必須履行按照委托人意愿處理財產的義務。意思自治原則是信托活動必須遵守的原則,在現代信托法律下,信托活動目的設置是自由的,但信托目的的設定必須合乎法律,不能將違法利益設定為信托活動的最終目的,否則將影響信托的有效性。從法律上看,托管是信托范疇的延伸和發展,所以,信托制度是 P2P 網貸平臺資金托管的前提。
10. 功能金融理論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伯特·莫頓曾經在 1993 年提出了著名的“功能金融理論”,主要研究金融機構的形式、特征以及金融體系中金融基本功能之間的關系。 在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加穩定和金融功能優于組織機構兩個假設前提下,莫頓認為首先要確定的是金融體系應該具備哪些經濟功能,再根據這些經濟功能設置能夠很好地行使這些功能的機構或組織。 金融體系的主要功能就是幫助不同國家或地區之間在不確定的環境下配置和使用經濟資源。
金融體系擁有三個核心功能:
- 是為商品、服務和資產清算和結算提供支付和結算系統,
- 是籌集大規模資金和轉移配置經濟資源,
- 是管理不確定性和分散風險。
傳統金融市場的活動主體和金融組織是既定的,有相應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來約束。 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部門在維持組織機構穩定性的前提下來應對金融市場的風險和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犧牲了金融效率。 互聯網金融根據客戶所需要的金融功能發展出第三方支付、P2P 網絡借貸、眾籌融資和互聯網貨幣等業務以及其相應的金融機構,因此互聯網金融更好的體現了金融功能理論。 互聯網金融擁有信息處理和組織模式方面的優勢,使得金融功能在發揮上較傳統金融機構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金融服務對象也得到很大的拓展。
首先,在支付和清算功能方面,互聯網金融利用其互聯網的快速、便捷和個性化的操作界面,較低的手續費用,更容易吸引中小企業用戶使用互聯網金融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渠道進行支付結算,提供了較傳統金融機構更為靈活便捷的支付和清算服務。
其次,在籌集和分配資金功能方面,互聯網金融憑借著其技術優勢,能夠有效地將大眾手里的資金籌集起來,并投放到市場上最需要獲得貸款但因抵押物不足等原因無法得到貸款的中小企業手中,網上平臺實現了交易雙方的信息交流和資金對接,提高了資金周轉效率,因而互聯網金融產品一般比傳統金融產品收益更高,互聯網金融拓寬了資金籌集和分配的渠道,使金融資源的配置更豐富。
最后,從管理不確定性和分散風險方面,互聯網金融使得更多的人有機會參與金融活動,所籌集的資金多為社會閑散資金,投向也主要是借款額度不高的中小微企業,從而提高了分散風險的能力。
11. 金融深化理論
金融深化是政府放棄對金融的過分干預,提高利率市場化,開放資本市場,是金融資產的價格真實的反應供求關系,并有效的控制通貨膨脹。 金融深化理論是美國經濟學家 R.I.麥金農和 E.S.肖提出,該理論認為金融機構在分散風險、發放貸款、運作效率和信息成本上均存在規模經濟,能夠降低投資者的投資成本, 從而提高投資收益率,可以通過金融自由化政策來促進不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
在我國的經濟發展歷程中,最初企業只能依靠少數大型國有銀行進行間接融資,很多中小企業無法從銀行取得貸款。 為了擴大再生產,只能利用自有資金積累進行投資,企業的發展受到極大限制,經濟發展受到束縛。 隨著以資本市場為中心的新金融品不斷被創造出來,銀行作為媒介的作用不斷萎縮,投資者可以把銀行的儲蓄轉化為股票和證券,企業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和證券來活得融資,推動 了金融“脫媒”。 資金供求方在交易時跳過了銀行這一中間人,直接在供需雙方間進行。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滿足了資金供給者對高風險高收益產品的需求。 憑借著其技術和平臺優勢,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金融服務門檻,對目前我國的金融體制改革是有正向積極作用的。 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出現,打破了商業銀行一家獨大的局面,使得金融機構得到更為全面和多樣化的發展,推動了金融的“二次脫媒”,有利于我國實體經濟的發展。 資本市場的發展一定程度上繞開了利率管制,互聯網經濟的發展也反映了金融發展繞開現行金融管制,二者均體現了當時的金融服務無法滿足日益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所以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實質上是金融深化的一種表現,P2P 網絡借貸緩解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困境,眾籌融資為創新型企業獲得資金支持提供了渠道,貨幣基金的發展為中小投資者的小額資金提供 了增值保值的途徑,更好地發揮了市場的調節作用,提高了金融效率。
12. 普惠金融理論
普惠金融這一理念最早是 2005 年聯合國提出來的,“所謂普惠金融,就是能夠有效、全方位地為社會各階層所有人都能夠獲得公平、便捷、安全、成本合理 的金融服務,特別是那些難以獲得金融服務的農民、貧困戶和小微企業。” 實際上十九世紀 70 年代小額信貸就已經被逐漸重視和發展起來。 1983 年,孟加拉經濟學教授穆罕穆德·尤努斯創立了專門為窮人發放貸款的格萊珉銀行,向 240萬個孟加拉農村家庭提供了 38 億美元的貸款。 它是市場規模第一的小額貸款機構中,效益非常好,是小額貸款公司中運作非常成功的案例。 如今全球已經有100 多個國家的 250 多個機構效仿穆罕穆德·尤努斯創立和推廣的“微額貸款”服務模式。 十九世紀 90 年代以來,普惠金融越來越受到大眾的關注,國際上也先后成立了普惠金融聯盟、二十國集團普惠金融專家組、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組織等機構來推動普惠金融的發展。 目前傳統金融機構在實現普惠金融上做出了很多努力。 例如銀監會于 2015年 3 月 6 日宣布了“三個不低于”的小企業信貸投放要求,人民銀行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實施的差別化準備金政策,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效。 但傳統金融機構由于受到盈利壓力和體制機制的限制,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仍明顯不夠,在普惠金融上獲得更大推進的成本較高。 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有效彌補了傳統金融機構的短板,它以互聯網為平臺,不僅開創了一種門檻低、收益高、人人都可以參 與的金融運行模式,更推進了傳統金融機構更加關注服務,提高其網絡化、移動 化服務水平,從而推動了普惠金融落到實處。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中小 微企業在這里能夠便捷地從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平臺得到貸款和資金支持,大眾也 能通過互聯網平臺進行理財,享受高于銀行存款的收益率,消費者可以利用第三 方支付平臺進行便捷的支付,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都得到了極大的擴展。
13. 長尾理論
長尾理論是指,當商品存儲和流通的渠道足夠大,并得到充分展示,其生產 成本和銷售成本會急劇降低,即使是原來需求并不旺盛的產品,其需求量累積起 來的市場份額,可以和暢銷產品的市場份額相當。其強調的是薄利多銷,對每一 個產品賺很少的錢,但要賣很多種產品,這樣產生的收益也是相當可觀的。互聯 網金融的發展恰恰印證了長尾理論,互聯網金融根據長尾理論對金融價值進行重 構,依托其互聯網平臺的大數據和云計算優勢,極大地降低了金融產品的交易成 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并不斷設計出新的產品來滿足“長尾”部分金融消費者的 投資和融資需求。 傳統金融機構在其以往的金融產品銷售過程中,往往只是關注少數的 VIP 客戶,商業銀行在其吸收存款過程中,也將客戶按資金量級別進行分級,設置較 高的收益和提供高品質的服務,分配專門的理財經理跟進確保存款留在銀行,忽 略了大多數的普通金融消費者,這些金融消費者組成了金融服務中的“長尾”部 分。互聯網金融由于大數據和云計算的支持,面向中小微企業和普通客戶提供金 融服務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了,將這些數量巨大的“長尾”客戶作為金融服務的 對象,量身定做種類多樣的金融產品,彌補了傳統金融的空白,從而得到了大家 的關注和肯定。
博文參考
《互聯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