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標準化和軟件知識產權
標準化
國際標準(International Standard)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 委員會(IEC
)所制定的標準。
標準 是對重復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統一規定。
標準化的特征包括橫向綜合性、政策性和統一性 。
標準化是指在經濟、技術、科學及管理等社會實踐中,對重復性事物和概念 通過制訂、發布和實施標準達到統一,以獲得最佳秩序和最大社會效益。
已發布實施的現有標準,經過一段時間后,需要對其內容兩次復查,以確保其有效性 、先進性 和適用性 。 ISO 標準每5年復審一次,平均標齡為4.92年。我國的國家標準有效期一 般為5年。
知識產權
軟件許可使用一般有獨占許可使用,獨家許可使用和普通許可使用三種形式。獨占許可使用,許可的是專有使用權。實施獨占許可使用后,軟件著作權人不得將軟件使用權授予第三方,軟件著作權人不能使用該軟件;獨家許可使用,許可的是專有使用權,實施獨家許可使用后,軟件著作權人不得將軟件使用授予第三方,軟件著作權人自己可以使用該軟件:普通許可使用,許可的是非專有使用權,實施普通許可使用后,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將軟件使用權授予第三方,軟件著作權人自己可以使用該軟件。
知識產權的特點
(6)時間性。知識產權具有法定的保護期限,一旦保護期限屆滿,權利將自行終止,成為 社會公眾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識。至于期限的長短,依各國的法律確定。
例如,我國發明專利的保護期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專利申請日起計算。
我國公民的作品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
我國商標權的保護期限自核準注冊之日起10年內有效,但可以根據其所有人的需要無限地延長權利期限,在期限屆滿前6個月內 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注冊的次數不限。如果商標權人逾期不辦 理續展注冊,其商標權也將終止。
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不確定的,該秘密一旦被公眾所知悉,即成為公眾可以自由使用的知識。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主體與客體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權利處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保護期為50年。保 護期滿,除開發者身份權以外,其他權利終止。一旦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超出保護 期,軟件就進入公有領域。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主體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主體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公民可以通過獨立開發軟件、委托他人開發軟件并約定軟件著作權歸自己享有、轉讓軟件著作權、合作開發軟件等方式取得軟件著作權主體資格。
法人作為具有獨立法律地位和權利能力的組織,可以通過自身組織開發、接受委托、轉讓軟件著作權等途徑取得軟件著作權主體資格。
其他組織則指除法人以外的其他組織形式,包括非法人單位、合作伙伴等,也可以成為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主體。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主體是指享有著作權的人。根據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的規定,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主體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 條例》未規定對主體的行為能力限制,同時對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主體資格,奉行“有條件” 的國民待遇原則。
(1)公民。公民(即指自然人)通過以下途徑取得軟件著作權主體資格。 ①公民自行獨立開發軟件(軟件開發者)。 ②訂立委托合同,委托他人開發軟件,并約定軟件著作權歸自己享有。 ③通過轉讓途徑取得軟件著作財產權主體資格(軟件權利的受讓者)。 ④公民之間或與其他主體之間,對計算機軟件進行合作開發而產生的公民群體或者公民 與其他主體成為計算機軟件作品的著作權人。 ⑤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通過繼承取得軟件著作財產權主體資格。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義務 的組織。計算機軟件的開發往往需要較大投資和較多的人員,法人則具有資金來源豐富和科技 人才眾多的優勢,因而法人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重要主體。法人取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主體 資格一般通過以下途徑。
①由法人組織并提供創作物質條件所實施的開發,并由法人承擔社會責任。 ②通過接受委托、轉讓等各種有效合同關系而取得著作權主體資格。 ③因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主體(法人)發生變更而依法成為著作權主體。 (3)其他組織。其他組織是指除去法人以外的能夠取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其他民事主體, 包括非法人單位、合作伙伴等。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客體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客體包括計算機程序和計算機軟件的文檔。
計算機程序是指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語句序列,包括源程序和目標程序。
計算機軟件的文檔是指用自然語言或者形式化語言編寫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等,一般表現為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和用戶手冊等形式。
計算機軟件的文檔和程序一起構成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客體,享有著作權人或受讓者依法享有各項著作權利。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客體是指著作權法保護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范圍(受保護的對象)。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條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
著作權法保護的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著作權法對計算機軟件的保護是指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人或 者其受讓者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各項權利。
(1)計算機程序。《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機程序是指為 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 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語句序列。計算機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標程序,同一程序 的源程序文本和目標程序文本視為同一軟件作品。 (2)計算機軟件的文檔。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計算機程序 的文檔是指用自然語言或者形式化語言所編寫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 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等。文檔一般以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和 用戶手冊等表現。
計算機軟件的商業秘密權
計算機軟件的商業秘密權指的是指某些商業機構之間保護其產品以及相關商業信息秘密行為的合法權益。計算機軟件作為具有獨特性和經濟價值的信息產品,往往包含著研發者的商業秘密,例如源代碼、算法、設計思路、商業策略等。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商業秘密權是為了防止其被不法分子盜取或泄露,損害軟件研發者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競爭優勢。
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商業秘密權通常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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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與參與軟件研發、測試、銷售等工作的員工、合作伙伴、供應商等簽署保密協議,明確保護軟件商業秘密的責任和義務,規定保密內容、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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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安保措施:例如限制員工權限、采用密碼保護、安全存儲軟件源代碼等,防止未經授權者獲取商業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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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保護措施:例如加密軟件源代碼、實施訪問控制、利用數字水印技術等,提高軟件商業信息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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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依據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規定,對于侵犯計算機軟件商業秘密的行為進行法律維權,通過起訴、索賠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通過強有力的措施保護計算機軟件的商業秘密權,有助于促進軟件行業的創新發展,保障軟件開發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商業競爭秩序。
專利權概述
專利權的保護對象與特征
專利權保護的對象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具體來說,專利權保護的對象包括以下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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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發明專利是指對于產品或者方法的新的技術方案的保護。這類專利的技術方案必須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即該項技術在申請日之前在世界各國尚未公開,并且對于所屬技術領域來說不屬于常識,同時能夠解決某一技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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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于產品在結構或者組織上的某種改進方案的保護。相比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要求較低。主要關注于產品的結構或者組織形式上的新穎性和實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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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于產品外觀的設計的保護,包括產品形狀、圖案、色彩等外觀美觀和富有美感的設計。
專利權的保護對象的特征包括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和產業適用性。保護的對象必須具有獨創性,即在現有技術水平上有所突破,創造出新的技術方案或者設計方案。同時,保護對象也必須具有新穎性,即在申請日之前尚未公開。此外,保護對象必須具有實用性,即技術方案或者設計方案能夠實際應用并發揮效益。最后,對于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對象還必須具有產業適用性,即能夠在工業領域得到實際應用。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授予專利權通常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程序。在大多數國家,專利權的授予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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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穎性:專利申請的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在提交專利申請之前,在任何國家或地區都不應該公開。申請的技術內容必須是新穎的,不屬于公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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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性(非顯而易見性):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或者設計方案應該具有創造性,即與現有技術水平具有顯著差異,不是顯而易見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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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實用性: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或者設計方案應該具有實際應用的效益,能夠達到預期的技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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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工業應用性: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或者設計方案應該能夠在工業領域得到實際應用。這是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共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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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專利法的技術領域: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或者設計方案必須符合專利法所規定的技術領域范圍。
除了以上的條件之外,專利申請還需要通過專利審查程序,提交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公布和最終授予專利權。專利權的授予時間以及授予的條件也會因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專利法規定而有所不同。專利權不是永久的,一般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專利權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內支付維持費用來維持專利的有效性。
專利的申請
專利申請的原則
專利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在辦理各種手續時都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一份專利申請文件只能就 一項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即“一份申請一項發明”原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分別就同 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給最先申請人。
專利申請日
專利申請日(也稱關鍵日)是專利局或者專利局指定的專利申請受理代辦處收到完整專利申請文件的目期。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專利權的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20年;
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10年。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獲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為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業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 20 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 作作者共同享有。我國著作權法對公民作品的發表權的保護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 加死后5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