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的設計中,兩個重要結構之一:屬性
對比:屬性 vs 局部變量
1.相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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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定義變量的格式:數據類型 變量名 = 變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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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先聲明,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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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變量都其對應的作用域
2.不同點:
2.1 在類中聲明的位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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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直接定義在類的一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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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變量:聲明在方法內、方法形參、代碼塊內、構造器形參、構造器內部的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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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關于權限修飾符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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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可以在聲明屬性時,指明其權限,使用權限修飾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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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權限修飾符:private、public、缺省、protected --->封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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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家聲明屬性時,都使用缺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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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變量:不可以使用權限修飾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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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默認初始化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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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類的屬性,根據其類型,都默認初始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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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型(byte、short、int、lon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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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點型(float、double: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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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char:0 (或'\u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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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爾型(boolean: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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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數據類型(類、數組、接口: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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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變量:沒默認初始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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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著,我們在調用局部變量之前,一定要顯式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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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地:形參在調用時,我們賦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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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在內存中加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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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性:加載到堆空間中 (非st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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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變量:加載到棧空間
補充:回顧變量的分類:
方式一:按照數據類型:
方式二:按照在類中聲明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