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內部的變量分為兩部分:
一.類的成員變量
在類內部,變量定義部分,定義的變量。
二.局部變量
在類內方法體中定義的變量和方法中涉及的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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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區別:
(1)成員變量在整個類中都有效,局部變量只在定義它的方法中有效。
(2)成員變量分為實例成員變量(簡稱實例變量)和類變量(簡稱靜態變量),如果在成員變量類型前加static,這個變量就稱為類變量。每個不同的類實例擁有不同的實例變量。而類變量則是該類所有的實例共用的。
(3)局部變量在方法中優先級高于成員變量。如果局部變量的名字與成員變量的名字相同,則成員變量被隱藏 ,也就是說,這個成員變量在這個方法中暫時失效。不過可以使用this.XXX的方式使用成員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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