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監測需求的日益增加,對監測儀器分類方案進行修訂已成為必然的趨勢。本文旨在探討《混凝土壩監測儀器系列型譜》中對現有儀器分類方式的修訂,以及監測儀器選用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中有所幫助:
一、取消過時條目,整合相關儀器
規定取消了一些過時的儀器條目,如埋入式傳感器、大壩滲漏及揚壓力遙測儀器等,這些已不再符合當前監測需求。將其并入了變形監測儀器、應力應變及溫度監測儀器、滲流監測儀器等相應的監測對象條目中,使得分類更加緊湊、便于管理。
二、修正及整合儀器名稱
規定對部分儀器名稱進行了修正和整合。比如將“水管式傾斜儀”修正為“靜力水準儀”、“波帶板激光準直儀”修正為“激光準直位移測量系統”等。這些修正和整合不僅使得命名更加準確,也有利于避免混淆,提高監測儀器的識別度。
三、增補新類別,豐富分類體系
修訂還增加了一些新的監測儀器類別,如測斜儀系列、位移計系列以及光學測量儀器系列等,以適應監測技術的發展和監測項目的多樣化需求。同時,對差動電感式儀器、電容式儀器、電壓電流信號儀器等進行了合并或修訂,以進一步完善分類體系,提高監測儀器的適用范圍和準確性。
四:統一術語,明晰定義
規定中統一將監測儀器稱為“監測儀器”,而不再使用“觀測儀器”,以明確監測儀器的廣義內涵,包括傳感器、測量儀表和數據采集裝置。這樣的統一術語有助于準確理解監測儀器的功能和作用,促進監測技術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五、選用建議
在使用監測儀器時,建議將實測最大值控制在儀器量程的2/3左右,以保證測量精度和測值可靠。這樣的選用標準有助于提高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信度,為監測工作提供更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