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因為什么離職,用正規的離職方式離職是你最正確的選擇,如果因為不恰當的方式造成與公司的矛盾,可能讓你今后會非常被動。
書面離職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按照勞動法,你有權在提出正式離職一個月后走人,當然,公司也有權在你提出離職一個月之內不放你走。
如果你擔心公司不放你,那么就提前做好交接。離職原因寫個人原因即可,如果領導問你為什么離職,你完全可以直接就跟他坦誠的講。
至于離職時跟領導怎么說,你完全可以參考一下我是怎么說的:
進入公司這段時間,感謝領導的關心,指導和信任,讓我在公司學習、成長。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斗爭,基于個人原因提出離職。我會在離開公司之前盡力完成本職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祝愿公司越來越好,祝愿各位領導,同事工作順利,家庭美滿。
可能會有人覺得公司怎么怎么黑,怎么怎么不公平讓人生氣之類的,那么為什么離開的時候就不能燈下黑狠狠的出口氣呢?個人建議不要這樣做,畢竟已經離職了,大陸朝天,各走一邊。
當然了,世間話術千千萬,上面這段話僅供參考,覺得我寫得沒用的話,就按自己的方式來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