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的不同點就是結構體的訪問權限為public而且不能改變,而類的訪問權限可以改變,public的類和結構體基本一樣。
繼承上同樣表現出這樣的特點,struct是public繼承的,而class是private繼承的,繼承的子類的訪問權限取決于子類。
其他的struct和class一樣可以包含成員函數,可以繼承,可以實現多態。
區別起見,我們將結構體中的變量叫做數據,函數叫做函數,類中的變量叫做成員,函數叫做方法。
表現出來的話,結構體更多表現出一種面向過程的數據結構的特點,而類更多表現出面向對象變成的特點,即更側重對成員的訪問權限的控制。可以看作類是對結構體的一種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