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的Scrum中,Sprint的長度為一個月,現在一般時間更短。
這意味著團隊就得在項目剛開始的兩周或者一個月內交付完成的軟件。
軟件來自于產品負責人的backlog。它必須由特征組成。
要正確的做到Scrum,我們不能做基礎架構之類的東西,我們要交付特征。
所以,在開始幾個Sprint中,團隊就沒時間把最終產品所需要的整個穩定的基礎架構做好。我們只能做好一小部分而已。
但是,整個產品肯定需要一個大型的,性能強勁的,更加穩定的架構。
所以項目中的架構必須要改,因為剛一開始我們沒有,而到最后我們得需要。
要修改基礎架構的方法不多。我們可以每個Sprint重寫一次,或者是對它做改進。
但是每次都重寫的話效率太低,所以我們必須做改進——軟件的改進就是重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