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9
類 class
- class 類名{};類似與結構體;
- 類的實質是一種數據類型,類似于int、char等基本類型,不同的是它是一種復雜的數據類型。因為它的本質是類型,而不是數據,所以不存在于內存中,不能被直接操作,只有被實例化為對象時,才會變得可操作。
- 使用類的成員變量和成員函數:
- 對象名.成員名;
- 指針->成員名;
- 引用名.成員名;
- 類的內部封裝了方法,用于操作自身的成員。類是對某種對象的定義,具有行為(be-havior),它描述一個對象能夠做什么以及做的方法(method),它們是可以對這個對象進行操作的程序和過程。它包含有關對象行為方式的信息,包括它的名稱、方法、屬性和事件;
- 標識符:
- private: 私有成員,只能在成員函數內訪問。;
- public : 公有成員,可以在任何地方訪問;
- protected: 保護成員,只可以在成員函數和其的子類中訪問;
- 由類定義的稱為對象;
- 在類的成員函數以外的地方,只能夠訪問該類對象的公有成員,不能將類完全封裝,這樣就失去了意義;
構造函數與析構函數與普通函數的區別
- 函數名固定: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的函數名必須是類名。
- 聲明格式不同:
- 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沒有返回值,連空返回值——void也沒有。
- 構造函數的聲明形式:類名(參數列表);
- 析構函數的聲明形式:~類名(); - 重載的特殊性:構造函數和普通成員函數一樣可以被重載,析構函數不可以重載,只能是空參數。
- 調用過程不同: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不能被顯式地調用,只能由編譯器自動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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