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解說(專著)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我國農村資金籌集
1、農村公共事業統籌經費怎樣確定?
總的原則是:制止對農民的不合理攤派,減輕農民的額外負擔,保證農村合理的公共事業經費。具體要求如下:
A、中央、國務院各有關部門部署的農村教育、計劃生育、民兵訓練、優撫、交通等項民辦公助事業,都要逐項進行認真清理和改革。
B、今后對這些經費可根據農民的經濟狀況,由鄉人民代表大會定項限額提出預算,報縣人民政府批準,由基層統籌使用,一年一次,中間不得任意追加,也不再從集體提留中開支。
C、統籌費用的最高限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因地制宜確定。
D、除此之外,任何部門不得另行向農村攤派任何費用,堅決防止“大辦”之風再起。
E、群眾無力辦的事,不要勉強去辦。
F、合作經濟組織內部各項費用的提留也要民主商定,量力而行。要壓縮非生產性開支,減少干部人數,干部的補貼要合理。上述各項開支,不宜按田畝攤派,可由各地群眾討論確定適當的征收和提取辦法。
2、農村建設為什么要廣辟資金來源?
加速農村建設,要廣辟資金來源。隨著國家財政狀況的好轉,要逐步增加對農業的投資。但有限的國家投資只能用于群眾力所不及的重大建設項目,如開發重點墾區、林區,興修大型的水利工程、電力工程、公路干線、電訊設施、儲運設施等。而其它小型農田基本建設和服務設施所需要的投資,主要依靠農業本身的資金積累和勞動積累。因此,我們一方面要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從增加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投資。另一方面,還要通過直接運用勞動力從事一些公益勞動,創造新的價值,為集體增加社會財富,為擴大再生產創造條件。
3、農業合作經濟應怎樣搞好積累?
A、大力增加生產,創造更多的農產品,滿足人民需要,并為社會增加財富,為積累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
B、歷行節約,反對浪費,把節余下來的資金用于擴大再生產積累。
C、要建立固定資產折舊、公共提留和必要的勞動積累三項制度。
D、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要在聚集資金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為發展生產而努力生財和聚財。
4、農業合作經濟積累的兩種形式是什么?
一種形式是資金積累。合作經濟一年的總產品,除上交國家稅收之外,全部在合作經濟內部進行分配。其中一部分用作維持簡單再生產,一部分用作農民個人或集體消費,剩余部分可以拿出來用于擴大再生產,這就是資金積累。
另一種形式是勞動積累。這種形式不用農民個人或集體拿出資金或生產資料,而是用自已的勞動為合作經濟創造一部分財富,用投入活勞動的辦法增加新創造的價值,并把它直接轉化為生產基金。例如,我國農民參加修路、造林、修水庫等義務勞動,就屬于勞動積累。
5、為什么農業積累要以勞動積累為主?
這是因為:
A、我國農業基礎落后,農業機械化水平低,農民個人和集體收入少,沒有能力用投放大量資金和生產資料的方式搞擴大再生產積累。
B、我國農村人口多、勞動力資源豐富,而且我國農業基本上靠手工勞動。因此,用直接付出勞動創造價值的方式進行勞動積累,既有必要,又有可能。
C、在以家庭經營為主體的家庭承包制條件下,農村勞動生產率迅速提高,農業剩余勞動力增加。采取勞動積累形式發展公共事業,不僅是有益的,也是可行的。
6、信用合作社應怎樣做好農村信貸工作?
信用合作社是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合作金融組織。為了為農村商品生產提供信貸服務,應當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A、搞好信用合作社的體制改革。要恢復和加強信用社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充分發揮其民間信貸的作用。
B、農村個人和集體經濟單位均可入股,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信用社實行保息分紅制度,無論盈虧,都按一年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付息。
C、農村儲蓄貸款要優先用于農業,要堅持多存可以多貸的原則。
D、發放貸款,要貫徹以承包戶、專業戶、重點戶為主,以農業為主,以流動資金為主的方針。在保證農業貸款需要的前提下,可以經營農村工商業信貸業務。
E、貸款利率可根據經濟發展狀況上下浮動,以影響農村經濟結構向合理化發展。
7、農村信用對社會再生產有什么重要作用?
農村信用包括農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它們對社會再生產具有如下重要作用:
A、信用可以使潛在的生產要素轉化為現實的生產要素。當貨幣閑置時,貨幣所代表的那些生產要素就不能發揮作用。只有通過信用把這部分價值量送到生產過程中去,才能發揮其現實的生產要素的作用。
B、信用可以把分散的生產要素轉化為集中的生產要素。資金在居民和各單位分散時能量很小,而當它集中到銀行信用社時,就會發揮巨大的效能。
C、信用可以把消極的生產要素轉化為積圾的生產要素。銀行信用社對于經營落后的企業在資金上加以限制,而對經營先進的企業在資金上加以支持。這樣,就實際上把一部分原效益比較差的資金轉投到效益比較好的生產中去,這對提高社會經濟效益是大有好處的。
8、怎樣進行信用合作社的體制改革?
A、堅持信用社的集體所有制合作金融組織的性質,根據農村的新情況,加強同農民的聯系,改變過去“官辦”的舊框子。
B、信用社要在農業銀行的領導下,按照經濟合理原則靈活經營,自負盈虧,不能依賴銀行補貼。
C、信用社的信貸業務在用途、利率和作法上,可以和銀行有所不同。貸款用途可以比銀行廣泛;利率可以比銀行高或低;辦法可以比銀行靈活。
D、信用社在職工待遇方面規定,一九八二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正式職工,其政治上經濟上的待遇原則不變。以后吸收的職工實行合同制,可進可出,不算城市人口,不吃商品糧,不拿固定工資,可以實行基本工資加浮動工資的制度。實行經營責任制,搞得好的,工資可以比銀行職工多;搞得不好的,工資可以少拿。
9、農村信貸怎樣為農村建設籌集資金?
發展農、林、牧、副、漁生產,發展工業、商業、運輸業、服務業,都要求大量流動資金和固定資金投放。解決的途徑,只能主要依靠農業本身的積累。
目前,農村資金的特點是多而分散。這樣,既增大了農村信貸組織資金的可能性,又增大了組織資金的難度。因此,農村信貸要把工作重點轉向農村重點戶、專業戶,大量吸收他們的存款,積極向他們發放貸款。為了方便農民,信用業務活動要從鄉一級轉移到村一級。
10、農村信貸怎樣支持推廣農業科學技術?
農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要大力支持推廣農業科學技術,以提高糧食和多種經營的單產,提高經濟效益。銀行和信用社的全部經營活動,都要盡可能與推廣農業科學技術結合起來。比如,發放種子貸款,首先要考慮如何推廣使用優良品種;發放化肥貸款,要首先注意研究當地土質和土地肥力,需要和適用哪種化肥,各種化肥的適當比例等,并積極支持商業、供銷部門組織購進;發放農業機械貸款,要考慮農機的性能和適用地區等因素。
11、農村個人或集體貸款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凡申請貸款,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A、生產項目符合國家計劃指導和遵守國家政策法令規定。
B、產品適合國計民生需要,生產上經濟合理。
C、預測有較好的經濟效益。
D、還款有可靠的經濟來源,遵守信用。
E、集體貸款單位能接受銀行的信貸結算監督,向開戶銀行或信用社按時報送有關資料。
F、對個體工商戶,必須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發放的經營執照,有一定的自有資金和還款能力。
12、在什么情況下要受信貸制裁?
貸款單位或個人,有下列情況的要受信貸制裁:
A、信貸必須按政策規定范圍使用,堅持有借有還,按期歸還。對于貸款到期未經銀行批準辦理延期手續的、不按分配政策進行提留而分掉到期貸款的、有還款能力故意拖欠到期貸款的、把貸款用于政策不允許的開支的,銀行可酌情從嚴處理。如加收利息,罰款,停止發放新貸款,按貸款合同規定扣收貸款。
B、按照國家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平調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的資金。如果發生這類情況,銀行可以根據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的委托,拒絕提取存款或辦理轉賬結算。如由于平調給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造成資金困難的,銀行有權拒絕發放貸款,由此造成對生產的影響,由平調資金的部門或單位負責。
C、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把貸款作為行政手段,強令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購買他們不愿要的東西。否則,銀行有權拒絕發放貸款。
D、凡用拖欠貸款墊付農民超支和往來欠款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必須積極清收貸款,歸還銀行貸款。否則,銀行可酌情扣收貸款或停止發放新貸款。
13、儲蓄存款的政策和原則是什么?
我國對居民儲蓄存款實行鼓勵和保護的政策,多次宣布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對居民儲蓄存款實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A、存款自愿,就是存不存款,存多少款,存哪一種儲蓄,存哪個儲蓄所,任憑儲戶個人自愿選擇。
B、取款自由,就是對自已的存款,不管是活期還是定期,不管什么時候取款,作什么用,都可以由儲戶決定。
C、存款有息,就是對儲蓄存款,銀行信用社按國家規定的利率付給利息。
D、為儲戶保密,就是對儲戶的存款情況,銀行和信用社人員不準向任何人泄漏,嚴格保守秘密。
(此著作1984、12、1 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85、3、20 印刷發行,主編王振岳,獲佳木斯市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