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說,會買的只是徒弟,會賣的才是師傅。
在閱讀《戰勝華爾街》的過程中,也多次感受到林奇先生的賣出邏輯,當股票的價格充分體現了公司的價值的時候,就是該賣出股票的時候。但這只是理論上的,從林奇先生的自述中,往往能感受到,很多時候,林奇先生的賣出不是因為這個股票已經不值得持有,而是因為發現了更值得持有的股票。
在《逆向投資?鄧普頓的長贏投資法》中,勞倫對鄧普頓的賣出邏輯表述得更加精煉,就是“當你找到一只可以取代它的更好的股票的時候”。更加精細之處在于,為了防止頻繁操作,鄧普頓還設置了換倉的量化標準。當然,鄧普頓的要求都是比較高的。他設置的換倉標準是價值相差50%。這個數字我覺得不是很好理解。書中給出了一個例子,當一只股票的價格與價值相等是,替換他的股票需要價格是價值的50%。我只能感慨鄧普頓的標準真的是一如既往的高。
在這里我們也回顧一下《海龜交易法則》中的賣出原則。海龜交易系統中的賣出原則是一種典型的量化的賣出原則。它設置了一種回撤底線,當回撤幅度到達某個值的時候就進行清倉或減倉。
總的來說,從《戰勝華爾街》和《逆向投資?鄧普頓的長贏投資法》兩本書上感受到的林奇先生和鄧普頓先生的賣出邏輯的一鱗半爪來說,價值投資者賣出股票主要有兩個邏輯。邏輯之一是找到了更有價值的投資標的,邏輯之二是投資標的不再具有價值投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