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需符合以下申報要求和申報指南要求,申報資料需在“自貢市科技綜合業務服務平臺”中的“自貢市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上傳。
(一)項目申報單位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包括項目牽頭單位和項目合作單位。
2.多家單位聯合申報,須附有效合作協議,并加蓋所有合作單位公章并掃描作為附件上傳。
3.牽頭申報單位自籌資金與申請經費的比例不低于1:1。
4.項目申報單位應對申報項目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項目或申報材料造假,新申報項目不予立項,已立項項目終止,項目申報單位納入科研失信記錄。
5.項目申報單位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不良記錄和科研失信記錄。
(二)項目負責人要求。
1.申報項目應明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記錄良好。
2.項目負責人條件應符合相關指南要求,原則上不超過60歲。
3.項目負責人有到期未驗收項目的或還在項目處置限制期內的不得申報。
(三)推薦單位要求。
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按時將項目通過“自貢市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進行統一推薦。
(四)其他要求。
1.申報材料規范完整、簡潔凝練,重點突出。項目預期達到的技術研發水平、取得的成果、效益以及填報的各類數據真實可信可靠。
2.立項項目專家評審得分原則上不得低于70分。
二、資金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采取前補助支持方式。
三、申報流程
(一)申報身份獲取。
項目申報者登錄“自貢市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填寫相關信息、選擇推薦單位,注冊項目申報者賬號。項目申報者賬號可進行項目申報書填報、任務合同書填寫、項目驗收資料填報等操作。賬號注冊后需經市科技局審核后方可使用。
(二)申報書填報。
項目申報書由項目負責人填寫(指南有特殊說明的除外)。項目負責人登錄“自貢市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根據相關指南提出的具體申報方向,按照提示,在線填報項目申報書和上傳附件。
(三)申報書修改。
在推薦單位規定的項目申報截止時間以前,項目負責人、申報單位可在線主動撤回申報書并進行內容修改。
(四)申報單位審核。
申報單位登錄“自貢市重點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對項目申報書進行在線審核和提交。
(五)推薦單位審核、報送。
推薦單位進行申報項目的審核,完成網上審核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