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法對比
代碼一:
any(i for i in [0,1])
代碼2:
any([i for i in [0,1]])
?優劣?
結論:代碼一寫法更好
解釋:
在 Python 中,any()
函數可以接受一個可迭代對象作為參數,并返回 True
如果可迭代對象中至少有一個元素為 True
。any()
函數內部會遍歷這個可迭代對象,檢查每個元素。
當您寫 any([i for i in [0,1]])
時,您實際上是在創建一個列表推導式,它生成一個列表 [0, 1]
作為 any()
的參數。這是不必要的,因為 any()
可以直接接受生成器表達式作為參數,而不需要先創建一個列表。
生成器表達式 (i for i in [0,1])
會生成一個生成器對象,它按需產生列表 [0,1]
中的元素。這意味著內存中不會立即創建整個列表,而是在 any()
函數需要時才生成元素,這樣做可以節省內存,特別是當處理大型數據集時。
因此,any(i for i in [0,1])
是更高效的方式,因為它避免了不必要的列表創建,直接在 any()
函數內部迭代生成器。這也是 Pythonic 的寫法,因為它使用了生成器表達式來提供簡潔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