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his關鍵字
this有三種常見用法
1.this調用本類中的屬性,也就是類中的成員變量
2.this調用本類中的其他方法
3.this調用本類中的其他構造方法,調用時要放在構造方法的首行。
2.super關鍵字
在java里面,對于super關鍵字通常有兩種用法
- 用在子類的構造方法里(初始化用),主要是調用父類的默認構造方法,如果父類有不止一個構造方法,可以通過super指定具體的構造函數,比如 super(paras);
- 用在子類里調用隱藏或重寫的屬性或行為,比如 super.onDestroy()等等;
對于第1種需要注意,super表示當前類的父類,super()調用的是父類默認的構造方法,即這樣可以對父類進行初始化。如何沒有對父類進行初始化,當子類調用父類的方法時,便會從邏輯上出現錯誤,因為沒對父類初始化,父類的方法和屬性便沒有內存空間。
3.關于super 與 this 關鍵字的對比(區別)
- super(參數):調用基類中的某一個構造函數(應該為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
- this(參數):調用本類中另一種形成的構造函數(應該為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
- super: 它引用當前對象的直接父類中的成員(用來訪問直接父類中被隱藏的父類中成員數據或函數,基類與派生類中有相同成員定義時如:super.變量名 super.成員函數據名(實參)
- this:它代表當前對象名(在程序中易產生二義性之處,應使用this來指明當前對象;如果函數的形參與類中的成員數據同名,這時需用this來指明成員變量名)
- 調用super()必須寫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否則編譯不通過。每個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都是隱含地調用super(),如果父類沒有這種形式的構造函數,那么在編譯的時候就會報錯。
- super()和this()類似,區別是,super()從子類中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this()在同一類內調用其它方法。
- super()和this()均需放在構造方法內第一行。
- 盡管可以用this調用一個構造器,但卻不能調用兩個。
- this和super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構造函數里面,因為this必然會調用其它的構造函數,其它的構造函數必然也會有super語句的存在,所以在同一個構造函數里面有相同的語句,就失去了語句的意義,編譯器也不會通過。
- this()和super()都指的是對象,所以,均不可以在static環境中使用。包括:static變量,static方法,static語句塊。
- 從本質上講,this是一個指向本對象的指針, 然而super是一個Java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