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和項目到底有什么區別,擴展開說,做產品和做項目最大的不同在哪里?產品經理和項目經理(都是PM,有時候自己都搞不清說的哪一個)職責的不同在哪里?一直困擾了我很長時間,直到2007年秋天,開始有了一點淺淺的體會,姑且隨便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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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比喻,你找裁縫做一件衣服,對于裁縫來說就是一個項目,而服裝廠要做一批成衣,那就算一個產品。現實一點的例子,阿里旺旺的E客服功能是一個項目,而阿里旺旺就是一個產品;網店版子賬號模塊是一個項目,而阿里軟件網店版就是一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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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是定制的,個性化的,為了滿足一個或一批特定的客戶需求;而產品是服務一個用戶群的,通用的。這就意味著,項目要服務好那個特定的客戶;而產品不能為了個別用戶的需求去定制,必須考慮用有限的資源去滿足更多的、能有更多回報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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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是相對短期的,較少后續工作的,可以結束的(稱為“結項”);產品是相對長期的,不存在所謂的“結束”,只能是“生命周期完結”。所以不可能有一個已經“完成”的產品,只存在不斷完善中的產品,直到這個產品被新產品替代,已經沒有存在的價值,它才會“生命周期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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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產品不能做成項目,但有的時候產品越做越發現,繼續做下去的話,那些功能只能滿足產品的部分用戶,為了避免把產品做成項目的集合體而臃腫不堪,我們就需要細分市場了,這時候產品可能就要升級為“產品線”,下面按不同的細分市場,推出不同的產品,表現形式上或者叫版本、模塊、什么都行,但本質仍然不是項目。一般來說一個互聯網產品上線半年到一年后,再發展就要碰到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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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于兩個PM,各自看中的基本修養也有很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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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ject M項目經理,看中的是執行力與控制力,項目經理決定誰來做,何時做,是正確的做事。他是接到一個任務,“我要把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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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M產品經理,看中的是判斷力與創造力,產品經理決定做不做、做多少、做什么,是做正確的事。他是產生一個想法,“我要把它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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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外部驅動,一個內部驅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