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變量:就是內容可以改變的量,它與常量相對應。而這三大變量實際上是從變量的作用域來定義和劃分的。?
1、類變量,是歸屬類的變量,它是通過在定義類的屬性的時,增加static修飾符,所以又稱為靜態變量。類變量不僅可以直接通過類名+點操作符+變量名來操作,也可以通過類的實例+點操作符+變量來操作,大多數情況下,采用前者操作方式,一來不能夠有效地使用該變量,二來能夠表示該變量就是類變量。?
2、實例變量,是歸屬于類的實例的變量,又稱為成員變量,沒有經過static修飾。實例變量只能通過類名的實例+點操作符+變量來操作。?
不管是類變量,還是實例變量,都可以設置Java的訪問修飾符,若是需要公開操作,你可以在這些變量前面添加public訪問權限;若是只限于所在類中操作,你可以在這些變量前面添加private訪問權限。?
3、局部變量就是在類中方法體里面所定義的變量,不管是方法的形參,還是方法體內所定義的變量都是局部變量。局部變量的作用域是以其所在方法體的頭大括號開始到尾大括號結束。?
4、變量名首寫字母使用小寫,如果由多個單詞組成,從第2個單詞開始的其他單詞的首寫字母使用大寫。如果局部變量的名字和成員變量的名字相同,要想在該方法中使用成員變量,必須使用關鍵字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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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變量和實例變量都屬于成員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