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電信和信息社會日。這個曾經只屬于通信行業人士的日子,隨著信息通訊科技的發展而受到普羅大眾的關注。而各大運營商今年也在“借節營銷”,競相推出“充值送話費”等優惠活動。
然而,當節日成為廠商搶客噱頭的同時,作為媒體,我們更關注運營商的產品質量有無提升、服務質量有無改善。事實上,消費者對運營商的意見依舊不斷,不久前取消話費有效期的做法就被批評變相斂財。而本報平素也不斷收到對通信業務的投訴。
我們誠摯希望,節日在助推銷售之余,也能成為運營商進步的加速器。
“太不合理了,亂扣我費用,返還的錢還不能用!”昨日,家住廣州黃埔的宋先生向記者投訴,稱4月25日,其聯通電話卡的話費被無緣無故扣了20多元。于是宋先生撥打了聯通的客服電話,客服回復,扣的錢是宋先生的上網流量。
宋先生的聯通卡開通的是30G加100MB流量的套餐,宋先生上網認真核實了手機清單,發現近期上網流量從未超出。
宋先生再次撥打聯通的客服電話,要求給出扣費的理由。隨后,收費投訴人員核實,因系統出了問題確實多扣了宋先生的費用,在電話里該人員向宋先生承諾亂扣的費用會在7個工作日內返還。
7個工作日后,宋先生查詢卡內的余額,仍查不到返還的費用。這回聯通客服的解釋是:“亂扣的費用已經在4月29日返還到你的卡里,這筆費用為‘隱藏扣費’,你是查不到的,其只能用于扣除手機上網流量費用。”
“我不是在乎這20多元錢,我要的是他們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從4月25日到5月7日,宋先生為這件事打了八九次收費投訴電話,每次客服都說,“你的這件事我們會在24小時內給你回復。”但是每次都是24小時后宋先生打過去,宋先生從未收到聯通主動打來的電話。
■律師看法
消費者合法權益被侵犯
5月16日記者以宋先生朋友的身份致電聯通客服,工號為2411的客服代表表示,“宋先生也有反映過我們處理這件事的進度緩慢,這個我們會改進的。這件事我們已有業務員跟進,他會給你們答復的,你再等等。”
就宋先生的遭遇,記者咨詢了廣東易春秋律師事務所的譚國杰律師。“這很明顯是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譚國杰表示,“消費者可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聯通因系統故障亂扣了消費者費用,理所應當應該將扣除的話費返還到消費者的卡里,在與其溝通過程中所產生的通訊費用消費者也可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