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王磊
來源 | Java中文社群(ID:javacn666)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們寫代碼時要慎重的考慮變量的數據類型,比如下面這些:
枚舉:盡管在 JDK 5 中增加了枚舉類型,但是 Class 文件常量池的 CONSTANT_Class_info 類型常量并沒有發生任何語義變化,仍然是代表一個類或接口的符號引用,沒有加入枚舉,也沒有增加過“CONSTANT_Enum_info”之類的“枚舉符號引用”常量。所以使用 enum 關鍵字定義常量,盡管從 Java 語法上看起來與使用 class 關鍵字定義類、使用 interface 關鍵字定義接口是同一層次的,但實際上這是由 Javac 編譯器做出來的假象,從字節碼的角度來看,枚舉僅僅是一個繼承于 java.lang.Enum、自動生成了 values() 和 valueOf() 方法的普通 Java 類而已,因此枚舉也歸為引用類型了。
然而到了 JDK 10 時,我們就有了新的選擇,JDK 10 中新增了?var
?局部變量推斷的功能,使用它我們可以很 happy 的忘記數據類型這件事了,那它是如何使用的呢?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
1、使用對比
接下來我們就使用對比的方式,來體會一下?var
?的作用。
場景一:定義字符串
舊寫法:
"Hello,?Java.";
新寫法:
var?s?=?
PS:這里的舊寫法指的是 JDK 10 之前的版本,而新寫法指的是 JDK 10 以后(包含 JDK 10)的版本。
場景二:數值相加
舊寫法:
int?num1?=?
PS:當遇到不同類型相加時(
int
+?double
)會發生數據類型向上轉型,因此?num3
?就會升級為?double
?類型。
新寫法:
var?n1?=?
場景三:集合
舊寫法:
List?list?=?new?ArrayList<>();
list.add("Hello");
list.add("Java");
新寫法:
var?list?=?
場景四:循環
舊寫法:
for?(Object?item?:?list)?{
新寫法:
for?(
場景五:配合 Lambda 使用
舊寫法:
List?flist?=?list.stream().filter(v?->
????????????????v.equals("Java")).collect(Collectors.toList());
System.out.println(flist);
新寫法:
var?flist?=?list.stream().filter(v?->
2、優點分析
通過上面的示例我們可以看出,?var
?具備兩個明顯的優點:提高了代碼的可讀性和命名對齊。
① 提高了可讀性
我們在沒有使用?var
?之前,如果類型的名稱很長就會出現下面的這種情況:
InternationalCustomerOrderProcessor>?orderProcessor?=?
????createInternationalOrderProcessor(customer,?order);
當限定每行不能超過 150 個字符的話,變量名就會被推到下一行顯示,這樣整個代碼的可讀性就變得很低。但當我們使用了?var
?之后,代碼就變成了這樣:
var?orderProcessor?=?createInternationalOrderProcessor(customer,?order);
從上述的代碼可以看出,當類型越長時,var
(可讀性)的價值就越大。
② 命名對齊
在不使用?var
?時,當遇到下面這種情況,代碼就是這樣的:
//?顯式類型
在使用了?var
?之后,代碼是這樣的:
var?no?=?
從上述代碼可以看出使用了?var
?之后,命名對齊了,整個代碼也變得更優雅了。
3、使用規則 & 反例
var
?的實現來自于 JEP 286 (改善提議 286),詳情地址 :http://openjdk.java.net/jeps/286
從 JEP 286 的標題“局部變量類型推斷”可以看出,var
?只能用于局部變量聲明,也就是說?var
?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它只能用于局部變量上;
- 聲明時必須初始化;
- 不能用作方法參數和全局變量(類變量)。
PS:因為?
var
?的實現必須根據等會右邊的代碼進行類型推斷,因此它不能被賦值 null 或不被初始化。
反例一:未初始化和賦值 null
反例二:中途類型更改

反例三:全局變量

反例四:作為返回值

4、原理分析
經過前面的使用我們對?var
?已經有了初步的認識,但?var
?的實現原理是什么呢?
為了搞清楚它的原理,我們對下面的代碼進行了編譯(使用命令?javac MainTest.java
):
然后我們再用反編譯工具打開被編譯的類發現:var
?竟然被替換成一個個確定的數據類型了,如下圖所示: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var
?關鍵字的實現和它的名字密切相關,?var
?只是局部類型推斷,它只會在 Java 編碼期和編譯期有效,當類被編譯為 class 文件時,var
?就會變成一個個確定的數據類型(通過推斷得出)。?所以我們可以把?var
?通俗的理解為 Java 的語法糖,使用它可以讓我們快速優雅的實現業務代碼,但?var
?在字節碼層面是不存在的。
總結
本文我們介紹了?var
(局部類型推斷)的使用,它可以用在局部變量、?for
、Lambda
?的變量聲明中,但不能用在全局變量的聲明中,也不能用它作為方法的返回值,并且在聲明時一定要進行初始化(也不能賦值為 null)。使用?var
?可以有效的提高代碼的可讀性和命名對齊,它的實現原理,是在編譯期通過等號右側的代碼進行類型推斷,然后再將?var
?替換成確定的數據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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