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望城區《2025年事業引才博士公開引進公告》引發軒然大波——博士崗位年齡要求28周歲及以下,特別優秀者也僅放寬至3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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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規定讓眾多"高齡"博士生直呼不合理,并在社交平臺掀起激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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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博士生培養的周期是非常漫長的,從本科到博士畢業,少說也要七八年,多的甚至十幾年。博士生畢業時普遍在29歲左右。若考慮科研項目周期、論文發表時間等變量,畢業年齡超過30歲實屬常態。
高校招聘中的年齡歧視
令人心憂的是,高校作為博士畢業生首選的就業方向,其招聘中的年齡歧視現象本已普遍存在。
“不超過35周歲”幾乎成了高校招聘博士的“標配”,更有甚者將門檻降至32周歲甚至更低。望城區此次將門檻拉低至28歲,無疑加劇了這種趨勢。
這使得那些因科研難度、個人規劃或客觀原因導致延期的博士生,在就業市場上更是舉步維艱,陷入結構性困境。
博士學制的延長
雪上加霜的是,近年來的教育政策變化進一步延長了博士培養時間。
據統計,已有30余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實行了四年博士學制,更多高校推行3-4年的“彈性學制”。然而,在繁重的科研任務壓力下,“彈性”往往名不副實,許多博士生難以在3年內完成學業,能夠不延期已屬不易。
全國性的調查數據(2017年)顯示,博士生平均延期率高達39.68%。其中,延期一年的占48.15%,延期兩年的占19.05%,延期超過兩年的也有12.50%。值得注意的是,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博士生延期兩年的比例顯著高于其他院校,這恰恰說明,博士生培養質量越高,所需投入的時間往往越長,延期畢業的平均時間也更長。
因此,大量博士生畢業時年齡很可能超過30歲,甚至逼近35歲,與日益嚴苛的招聘年齡限制形成尖銳矛盾。
國家政策推動招聘公平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推動各類單位在招聘中更加公平、合理地設置條件,避免年齡歧視。
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年齡等就業歧視;2024年8月,人社部與中央網信辦聯合發文要求防止招聘信息中的年齡歧視;同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中更是明確提出要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包括年齡歧視。這些政策的字面意義令人振奮。
然而,政策理想與現實落地之間存在巨大落差。望城區委組織部工作人員那句“我們招聘的傾向是更年輕化的干部”的回應,道出了當前人才引進中的深層矛盾。
干部年輕化的初衷——增強組織活力與創新能力以適應快速變化的社會——本無可厚非,但若將其異化為簡單的“唯年齡論”,甚至成為設置不合理年齡門檻的借口,則完全背離了“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基本原則。它忽略了人才的能力、經驗、潛力和實際貢獻,將寶貴的智力資源粗暴地用年齡數字進行篩選。
在當前就業形勢下,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應率先垂范,帶頭抵制招聘中的年齡歧視。這些單位在社會就業中具有重要的引領作用,其招聘政策的調整能夠為其他企業樹立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