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討論是我對《對編程實現擬人智能可行性的論證》這篇文章的“賦值與對象的標志”這一節的展開討論。
標志能夠使我們更好的思維(比如用輪廓標記物體對象,用興奮強度標記回憶情況等等)。有思維標志、信息標志,單純標志、組合標志(有些特殊感覺“依附于”一般感覺刺激成為標志),直接標志、間接標志等等。標志的意義往往通過賦值獲得。標志是思想行為的紐帶,是思想行為發展、運行的關鍵因素之一。標志是能夠被直接或者間接感知的對象。一個對象要成為標志,它首先要被直接或者間接感知。這也是我為了讓智能軟件更好的標志、操作思維而設置特殊感覺中樞的原因之一。
因為記憶、回憶、賦值的原因,對一個對象進行標志的時候,任何對象都有成為標志的可能,但只有那些具有某些特定屬性的對象才能夠成為可信標志。
通過獎懲學習,智能軟件(包括我們人類)往往將那些容易被感知、記憶、回憶的對象作為標志。被標志對象的標志內容可以為具體對象、環境、思維狀態等等。標志對象可以通過記憶被賦值,并參與獎懲學習、記憶、回憶興奮,最終興奮習慣化。標志可以作為主注意對象、目的對象。在被標志的情景、思維狀態、對象出現時,標志對象也會直接或者間接出現。比如(可以參考《對編程實現擬人智能可行性的論證》這篇文章的“任務統籌”這一節的內容)用數字1來標志一個標志,1便是間接標志,1只有被另一個標志賦值(建立可信記憶聯系),它才會成為新的標志。智能軟件(我們)可以為了更好的實踐,根據需要來有目的的編輯標志,從而能夠更好的實踐(通過標志對象來更好的回憶所需要的標志內容)。
容易被感知、回憶的對象在智能軟件標志實踐中,如果往往能夠帶來獎賞,這個標志便會不斷被強化,相對其它可能的標志,便具有先發優勢,便可能最終被選擇習慣化。這個標志要能夠在實踐過程中往往帶來獎賞,就需要它能夠正確標志對象、過程、狀態,也就是說在需要被標志的對象出現時,標志所對應的記憶柱群能夠興奮,從而使標志能夠成為目的對象(當然,如果最終習慣化化了,便不需要成為目的對象),并有利于目的的完成。
通過獎懲學習,智能軟件“正確”的用一個對象來標記對象的能力會不斷變強,其注意、記憶、回憶、學習、思維、適應環境等等的能力也會不斷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