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變量的構造及析構順序
? ? ? ? 1)在全局范圍內定義的對象(即在所有函數之外定義的對象),它的構造函數在文件中的所有函數(包括main函數)執行之前調用。如果一個程序中有多個文件,而不同文件之間都定義了全局對象,則這些對象的構造函數的執行順序是不確定。當main函數執行完畢或調用exit函數(程序終止),調用析構函數。
? ? ? ? 2)如果是局部變量,則在建立對象的時候調用其構造函數,函數結束時調用析構函數,調用析構函數的順序和調用構造函數的順序想法(可以想象成入棧出棧的結構)。
? ? ? ? 3)如果在函數中定義了靜態局部對象,則只有程序第一次調用此函數建立對象時調用構造函數一次,在調用結束后對象并不釋放,因此也不低啊用析構函數,只有在main函數結束或調用exit函數結束程序時,才調用析構函數。
(2)變量的生命周期
? ? ? ? ?1)局部變量:函數作用域內
? ? ? ? ?2)全局變量:整個文件中,在main之前構造,隨著main執行完或調用exit結束析構
? ? ? ? ?3)全局靜態變量:作用域和全局變量一樣
? ? ? ? ?4)局部靜態變量:作用域在函數內,第一次調用函數構造,隨著main執行完或調用exit結束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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