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標識碼編制規則
按照每個圖層要素的標識碼應具有唯一代碼的基本要求,根據《GB/T 7027-2002 信息分類和編碼的基本原則與方法》規定的信息分類原則和方法,要素標識碼采用二層 20
位層次碼結構,由村級行政區劃代碼、要素標識碼順序號構成。具體如下:
(1)第一層為村級行政區劃代碼,采用 12 位數字碼。村級行政區劃代碼在現有行政區代碼的基礎上擴展到村級代碼,即:縣級行政區劃代碼+鄉級行政區劃代碼+村級行政區代碼,縣級行政區代碼采用 GB/T 2260 中的 6 位數字碼,縣級以下行政區代碼采用 GB/T 10114中的規定,鄉鎮級行政區代碼為 3 位數字碼,村級行政區代碼為 3 位數字碼。
(2)第二層為要素標識碼順序號,采用 8 位數字碼,碼值:00000001~99999999;
要素標識碼代碼結構如下圖所示:
實例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