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家企業從 “小作坊” 向 “規模化組織” 跨越時,最需要的是什么?華為的答案,藏在 1998 年出臺的《華為基本法》里。1998 年,《華為基本法》正式頒布,這部凝結華為早期經營智慧的綱領性文件,不僅為華為從 “生存期” 邁向 “成長期” 劃定了核心準則,更成為中國企業探索現代化管理的經典范本。
《華為基本法》中的諸多理念仍在深刻影響著企業的經營邏輯,今天和大家分享幾條企業管理的精髓,看看其中的核心內容如何為企業管理與長期發展提供啟示。
華為基本法第74條:方針
通過建立健全管理控制系統和必要的制度,確保公司戰略、政策和文化的統一性。在此基礎上對各級主管充分授權,造成一種既有目標牽引和利益驅動,又有程序可依和制度保證的活躍、高效和穩定的局面。
華為基本法第75條:目標
公司管理控制系統進一步完善的中短期目標是:建立健全預算控制體系、成本控制體系、質量管理和保證體系、業務流程體系、審計監控體系、文檔體系以及項目管理系統,對關系公司生存與發展的重要領域,實行有效的控制,建立起大公司的規范運作模式。
華為基本法第76條:公司的管理控制遵循下述原則
分層原則。管理控制必須分層實施,越級和越權控制將破壞管理控制賴以建立的責任基礎。
例外原則。凡具有重復性質的例常工作,都應制訂出規則和程序,授權下級處理。上級主要控制例外事件。
分類控制原則。針對部門和任務的性質,實行分類控制。對高中層經營管理部門實行目標責任制的考績控制;對基層作業部門實行計量責任制的定額控制;對職能和行政管理部門實行任務責任制的考事控制。
成果導向原則。管理控制系統對部門績效的考核,應促使部門主管能夠按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的要求進行決策。
華為基本法第77條:部門和員工績效考核的重點是績效改進
公司的戰略目標和顧客滿意度是建立績效改進考核指標體系的兩個基本出發點。在對戰略目標層層分解的基礎上確定公司各部門的目標,在對顧客滿意度節節展開的基礎上,確定流程各環節和崗位的目標。績效改進考核指標體系應起到牽引作用,使每個部門和每個員工的改進努力朝向共同的方向。